徵才機關 | 國立旗山高級農工職業學校 (機關職缺統計) |
人員區分 | 一般人員 |
官職等 | 委任第五職等或薦任第六職等至第七職等 |
職稱 | 技士 |
職系 | 電力工程 (職系職缺統計) |
名額 | 1 |
性別 | 一般人員 |
工作地點 | 82-高雄市 |
有效期間 | 2016-03-01~2016-03-10 |
資格條件 | (一)經銓敘審定委任五職等(含)以上,具電力工程職系任用資格之人員。 (二)無特考任用限制轉調且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迴避任用、第28條不得任用及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各款情事之一者。 (三)熟悉電腦文書軟體(word,excel)。 (四)具協調與溝通能力。 (五)具相關實務經驗。 (六)具有甲級電匠證照者為優先。 |
工作項目 | 一、全校水電規劃管理。 二、工程之機電空調等設備督導。 三、協助全校節能減碳、消防設備相關業務。 四、協助汙水設備管理。 五、協助工友管理。 六、臨時交辦事項。 |
工作地址 | 國立旗山高級農工職業學校總務處;高雄市旗山區旗甲路一段195號 |
聯絡E-Mail | |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 一律採取通訊報名,自105年03月01日起至105年03月10日止(以郵戳為憑),掛號方式郵寄:842高雄市旗山區旗甲路一段195號,國立旗山高級農工職業學校人事室收。(人事室專線07-6612501-262 陳先生)(信封請註明應徵高壓電力工程技士)。 報名郵寄表件:資格不符或表件資料不齊全者,恕不通知。(郵寄表件資料均不予退還,若需退還者,請檢附回郵信封) (一)公務人員履歷表 (二)最高學歷證件、考試及格證書影本 (三)國民身份證正反影印本 (四)現職銓審函影本 (五)現職派令及近5年考績通知書影本 (六)退伍令或免役證明等文件影本 (七)其他資料 上述影本資料,請加註「影本與正本相符」,並親自簽名確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