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立旗山高級農工職業學校 徵求 技士~2016-03-10

徵才機關 國立旗山高級農工職業學校 (機關職缺統計)
人員區分 一般人員
官職等 委任第五職等或薦任第六職等至第七職等
職稱 技士
職系 電力工程 (職系職缺統計)
名額 1
性別 一般人員
工作地點 82-高雄市
有效期間 2016-03-01~2016-03-10
資格條件 (一)經銓敘審定委任五職等(含)以上,具電力工程職系任用資格之人員。
(二)無特考任用限制轉調且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迴避任用、第28條不得任用及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各款情事之一者。
(三)熟悉電腦文書軟體(word,excel)。
(四)具協調與溝通能力。
(五)具相關實務經驗。
(六)具有甲級電匠證照者為優先。
工作項目 一、全校水電規劃管理。
二、工程之機電空調等設備督導。
三、協助全校節能減碳、消防設備相關業務。
四、協助汙水設備管理。
五、協助工友管理。
六、臨時交辦事項。
工作地址 國立旗山高級農工職業學校總務處;高雄市旗山區旗甲路一段195號
聯絡E-Mail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一律採取通訊報名,自105年03月01日起至105年03月10日止(以郵戳為憑),掛號方式郵寄:842高雄市旗山區旗甲路一段195號,國立旗山高級農工職業學校人事室收。(人事室專線07-6612501-262 陳先生)(信封請註明應徵高壓電力工程技士)。
報名郵寄表件:資格不符或表件資料不齊全者,恕不通知。(郵寄表件資料均不予退還,若需退還者,請檢附回郵信封)
(一)公務人員履歷表
(二)最高學歷證件、考試及格證書影本
(三)國民身份證正反影印本
(四)現職銓審函影本
(五)現職派令及近5年考績通知書影本
(六)退伍令或免役證明等文件影本
(七)其他資料
上述影本資料,請加註「影本與正本相符」,並親自簽名確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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