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中市政府秘書處 徵求 科員~2016-12-19

徵才機關 臺中市政府秘書處 (機關職缺統計)
人員區分 一般人員
官職等 薦任第6職等至第7職等
職稱 科員
職系 一般行政 (職系職缺統計)
名額 1名
性別 一般人員
工作地點 42-臺中市
有效期間 2016-12-14~2016-12-19
資格條件 (一)公務人員高等考試或相當等級以上考試及格,經銓敘審定合格實授薦任第七職等,並具一般行政職系法定任用資格之人員。
(二)研究所畢業。
(三)無考試限制調任情事者。
(四)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第28條及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各款情事之一者。
工作項目 (一)辦理府會聯繫相關業務。
(二)辦理公共關係相關業務。
(三)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工作地址 臺中市西屯區臺灣大道3段99號
聯絡E-Mail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一、符合上列資格條件且具意願者,請於105年12月19日前(以郵戳為憑)檢附下列證件之影印本,以A4紙張格式依序裝訂,掛號郵寄臺中市西屯區臺灣大道3段99號文心樓4樓臺中市政府秘書處人事室收,逾期不予受理,報名時請於信封右上角註明應徵職系及職缺。
(一)公務人員履歷表(請詳細填寫並黏貼照片、註明日、夜間聯絡電話。)
(二)考試及格證書。
(三)最高學歷證書。
(四)現職派令。
(五)銓敘部審定函。
(六)最近五年考績通知書。
(七)通過英語能力檢定測驗合格證件(無則免附)。
二、其他:
(一)報名人員經資格審查符合者,擇優通知面談,時間另行通知;如資格不符或未獲錄取,恕不通知及退件(如需返還應徵書面資料,請附回郵信封以利寄還)。
(二)除正取名額外,得增列候補名額一名,候補期間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三個月內有效。
(三)聯絡電話:04-22289111轉11073林小姐。

View details » Back to to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