徵才機關 | 臺北市都市計畫委員會 (機關職缺統計) |
人員區分 | 一般人員 |
官職等 | 薦任第九職等 |
職稱 | 組長 |
職系 | 一般行政 (職系職缺統計) |
名額 | 1 |
性別 | 一般人員 |
工作地點 | 10-臺北市 |
有效期間 | 2015-02-24~2015-03-02 |
資格條件 | (一).公務人員高等考試或其他相當等級類科考試及格,具調任一般行政職系任用資格之公務人員。 (二).現職經銓審薦任第8職等以上合格實授或具擬任薦任第8職等資格,並擔任主管職務3年以上人員。 (三).大專院校以上都市計畫、地政、市政、建築、土地管理等相關系(科)以上畢業尤佳。 (四).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28條及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各款情事之一者。 |
工作項目 | (一).綜理第二組業務(研考、出納管理、印信管理、文書處理、檔案管理、事務管理等等)。 (二).主辦研考業務。 (三).主持相關專案及出席相關會議。 (四).其他交辦事項。 |
工作地址 | 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8樓西南區臺北市都市計畫委員會 |
聯絡E-Mail | |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 (一).個人簡歷表、工作計畫表及工作成效表(如附表1-3) (二).考試及格證書影本 (三).最高學歷畢業證書影本 (四).現職派令及銓審函影本 (五).最近3年考績、獎懲等資料影本 (六).以上文件請於本(104)年3月2日(星期一)前郵寄或親送至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8樓西南區臺北市都市計畫委員會兼人事管理員邱小姐收,聯絡電話1999轉7702,信封請註明「應徵組長」字樣。(郵寄者以郵戳為憑,逾期或證件不齊者恕不受理報名),不符資格者恕不退件與函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