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中市龍井地政事務所 徵求 課員~2017-01-11

徵才機關 臺中市龍井地政事務所 (機關職缺統計)
人員區分 一般人員
官職等 委任第5職等或薦任第6職等至第7 職等
職稱 課員
職系 地政 (職系職缺統計)
名額 1
性別 一般人員
工作地點 42-臺中市
有效期間 2017-01-04~2017-01-11
資格條件 資格條件:
(一)大學以上學校畢業,有土地登記等地政相關業務經驗者尤佳。
(二)公務人員普通考試以上或相當等級之考試及格,並具地政職系職務經銓敘審定委任第5職等以上合格實授人員。
(三)無限制調任情事者。
(四)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28條及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各款情事之一者。
工作項目 工作項目:土地登記、審查、校對等地政相關業務及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工作地址 工作地址:臺中市龍井地政事務所(434臺中市龍井區沙田路4段185號)
聯絡E-Mail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檢具文件(請以A4格式依序裝訂)。
1.公務人員履歷表。
2.考試及格證書影本。
3.最高學歷證件影本。
4.現職派令及最近一次銓敘部審定函(現職非本職缺職系者,應另檢附曾經審定符合本職缺職系任用資格之銓敘部審定函影本)。
5.最近3年考績通知書影本。
6.上開資料請於本(106)年 1 月 11 日下班前送達(郵寄者,以郵戳為憑)。
(1)郵寄地址:434臺中市龍井區沙田路四段185號。
(2)本所人事室辦理報名(信封上註明應徵第一課課員職缺),未於期限內送達上列書面資料者,視同未報名,資料未全或登載不完整者,視同資格不符,並不再通知補件。
7.履歷資料中務必填寫白天聯絡電話、手機號碼。

甄審通知:
(一)先書面審查合格者,擇優面試,時間另行通知。面試後,從應徵人員中擇優錄取,若應徵人員均不適當時,本所得予從缺。
(二)本次徵才除正取名額外,得增列候補人員2名,候補期間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3個月内有效。
(三)未獲通知面試或錄取者,如需返還書面應徵資料,可附回郵信封俾利郵寄(寄回資料者即不以通知錄取結果)
(四) 聯絡電話:04-26367150轉520范先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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