徵才機關 | 交通部臺灣區國道新建工程局 (機關職缺統計) |
人員區分 | 一般人員 |
官職等 | 委派第五職等或薦派第六至第七職等 |
職稱 | 工程員 |
職系 | 電力工程 (職系職缺統計) |
名額 | 正取1名(另擇優備取2名) |
性別 | 一般人員 |
工作地點 | 10-臺北市 |
有效期間 | 2015-08-12~2015-09-01 |
資格條件 | 一、經教育部認可之國內外大學院校以上電機工程相關系所畢業,得有證書者。 二、公務人員高考三級或相當等級之特考電力工程科及格,無特考特用限制調任之現職人員。 三、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8條及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各款情事之一。 四、具機電營繕工程實務經驗,熟悉高低壓電力設計、採購發包或相關工作知能。 五、領有專業證照優先考量。(如:電機工程技師及相關職類甲、乙級技術士證照)。 |
工作項目 | 一、建築、公路、隧道工程機電設備規劃設計圖說、規範及預算審查。 二、其他工程相關業務。 |
工作地址 | 臺北市和平東路三段1巷1號5樓(日後須配合工程業務需要調派至其他工作地點)。 |
聯絡E-Mail | |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 一、意者請檢附公務人員履歷表(含最近3年獎懲紀錄、日夜連絡電話)、考試及格證書、學經歷證件、最近5年考績通知書、現職審定函等資料影本,於民國104年9月1日前(上網截止日)逕寄臺灣區國道新建工程局人事室專員官小姐收(郵戳為憑,逾期不受理),信封請註明應徵「工程員」。 二、資格經審查合格者,另行通知面試,不資格者恕不退件亦不通知(如需退件請附回郵信封)。 三、聯絡人:臺灣區國道新建工程局人事室專員官小姐,電話:02-27078808轉861,地址:臺北市和平東路三段1巷1號6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