徵才機關 | 國立新化高級工業職業學校 (機關職缺統計) |
人員區分 | 一般人員 |
官職等 | 委任第五職等或薦任第六職等至第七職等 |
職稱 | 幹事 |
職系 | 一般行政 (職系職缺統計) |
名額 | 1名 |
性別 | 一般人員 |
工作地點 | 72-臺南市 |
有效期間 | 2014-07-01~2014-07-07 |
資格條件 | 1.現職公務人員具一般行政職系法定任用資格,並經銓敘審定委任第五職等以上合格實授,無特考特用轉調之限制者。 2.限具領有身心障礙手冊者。 3.有採購法相關證明或研習者,酌予加分。 4.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8條及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各款情事之一者。 |
工作項目 | 1.全校動產、不動產、物品管理、維護及盤點。 2.小額採購、水電費、通話費等繳費採購事宜。 3.職務宿舍管理。 4.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
工作地址 | 國立新化高工(地址:台南市新化區信義路54號)。 |
聯絡E-Mail | |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 1.檢具公務人員履歷表(含自傳)、學經歷證明文件、考試及格證書、最近銓敘部審定函、最近五年考績通知書、身心障礙手冊、採購 法相關證明或研習(無者免附)影印本各乙份,並信封上請註明聯絡電話、手機。逕寄(國立新化高工人事室吳小姐收、地址: 71242台南市新化區信義路54號、電話:06-5903994#2079),以郵戳為憑,逾期不予受理,合者約談,恕不退件。 2.本次公開徵才除擇優正取1名外,另得增列候補人員,候補人員以遞補本次之職缺為限,候補期間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三 個月;惟參加人員未符合本校需求時,得予從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