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務部行政執行署臺南分署 徵求 專員~2014-10-08

徵才機關 法務部行政執行署臺南分署 (機關職缺統計)
人員區分 一般人員
官職等 薦任第六職等至第八職等
職稱 專員
職系 司法行政 (職系職缺統計)
名額 1名(候補1至2名)
性別 一般人員
工作地點 72-臺南市
有效期間 2014-10-01~2014-10-08
資格條件 1.公務人員高等考試或相當高等考試之特種考試或薦任升等考試以上考試及格,且無特考特用限制轉調之情形。
2.具有司法行政職系任用資格者。
3.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8條所列不得任用為公務人員情事或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所列不得辦理陞任情事,且符合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21條第1項規定者。
4.品行端正、具服務熱忱及溝通協調能力,注重行政倫理,並熟悉電腦各項操作(Office系統)及文書編輯處理者。
5.具有採購、庶務行政經驗,及具有採購證照、英語能力檢定者尤佳。
工作項目 1.機關內採購(熟悉政府採購法或具採購證照者尤佳)。
2.總務、文書、替代役役男及庶務管理。
3.其他交辦事項。
工作地址 法務部行政執行署臺南分署(臺南市中西區府前路1段305號之1)
聯絡E-Mail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意者請於103年10月1日至10月8日逕上本分署網站(http://www.tny.moj.gov.tw)下載報名表及簡章,並於103年10月8日前檢附簡章內所列各項相關證件,以限時掛號郵寄本分署人事室(以郵戳為憑,逾期或證件不齊者以放棄論),合者擇優另行通知參加面試。聯絡人:鄭小姐,電話:06-2314322分機2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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