徵才機關 | 交通部航港局 (機關職缺統計) |
人員區分 | 一般人員 |
官職等 | 薦任第七職等至第九職等 |
職稱 | 艦長 |
職系 | 船舶駕駛 (職系職缺統計) |
名額 | 1 |
性別 | 一般人員 |
工作地點 | 20-基隆市 |
有效期間 | 2015-01-13~2015-01-23 |
資格條件 | 一、經教育部認可之國內外大專以上學校畢業。 二、經銓敘審定合格實授且具任用資格人員。 三、無特考特用、限制轉調且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迴避任用、第28條不得任用及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各款情事之一者。 四、具一等大副資格以上之適任證書。 |
工作項目 | 一、綜理船舶業務。 二、綜理船舶歲修、設備定期保養維修等業務。 三、燈塔務資運補業務。 四、其他航安組指派之業務。 |
工作地址 | 基隆市 |
聯絡E-Mail | mmhu@motcmpb.gov.tw |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 一、報名表件:(1)公務人員履歷表(2)現職派令(3)銓敘部審定函(4)最高學歷證件(5)考試及格證書(含升官等訓練合格證書)(6)最近5年考績通知書。 二、報名方式:請檢齊報名表件並依序裝訂後於104年1月23日(郵戳為憑,逾期不受理)前以掛號逕寄(10669)臺北市大安區和平東路三段1巷1號人事室收(信封上務必註明【應徵航安組艦長】,如未附相關資料者,恕不計分),合者擇優通知面談,甄選後未錄取者,恕不另函通知及退件,除正取名額外,得擇優增列候補人員1人。 三、聯絡電話:02-89782779人事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