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濟部工業局 徵求 技士~2015-01-16

徵才機關 經濟部工業局 (機關職缺統計)
人員區分 一般人員
官職等 薦任第六職等至第七職等
職稱 技士
職系 化學工程職系 (職系職缺統計)
名額 1
性別 一般人員
工作地點 10-臺北市
有效期間 2015-01-09~2015-01-16
資格條件 1.大學以上學歷,經公務人員高考3級以上考試及格或相當等級考試以上之考試及格,且無特考限制轉調情事。
2.現(曾)經銓敘審定具有化學工程職系任用資格,且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8條及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各項情事者。
3.熟悉Microsoft office之word、excel及power point等電腦軟體操作。
4.思慮敏捷,具積極主動之工作服務態度與協調溝通能力,工作配合度高,具有相當全民英檢(GEPT)中級以上程度尤佳。
工作項目 辦理本局石油化學產業有關產業輔導及投資環境建構等相關業務。
工作地址 經濟部工業局(臺北市大安區信義路三段41-3號)
聯絡E-Mail ysjenq3@moeaidb.gov.tw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1.意者請檢附下列證件:(1)詳細公務人員履歷表【請詳填日間聯絡電話或行動電話,歷年訓練情形可免附】。(2)大學以上學歷證明文件影本。(3)考試及格證書影本。(4)現職派令影本。(5)現職銓敘部審定函影本。(6)最近5年考績通知書影本。(7)最近5年獎懲令影本。(8)外語能力證明(無則免附);無論錄取與否,資料均不予退還。
2.經審查資格條件符合者,擇優通知參加面試;資格不符、未獲通知面試或錄取者,恕不另行通知。另視成績酌增候補名額1名,候補期間3個月。
3.於104年1月16日前,逕寄台北市大安區信義路三段41之3號經濟部工業局人事室收;信封請註明「應徵民生化工組技士職務」(請以限時掛號郵寄,以郵戳為憑,逾期不予受理)。聯絡電話:(02)27541255分機3112鄭小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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