徵才機關 | 台灣中油股份有限公司 (機關職缺統計) |
人員區分 | 一般人員 |
官職等 | |
職稱 | 處長 |
職系 | (職系職缺統計) |
名額 | 1 |
性別 | 一般人員 |
工作地點 | 82-高雄市 |
有效期間 | 2016-10-07~2016-10-12 |
資格條件 | 一、學歷:大專以上畢業。 二、工作經驗:現任公務機關且受完薦任公務人員晉升簡任官等訓練合格者或其他事業機構相當職等以上人員,並具備以下工作經驗或處理以下相關工作累計至少15年以上: 1、主管或從事環境污染預防或處理。 2、主管或從事環境污染監測及檢驗。 3、主管或從事環境污染整治法規之研析。 4、主管或從事環境污染整治人員培育與訓練。 三、其他: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8條及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各款規定之情事者。 |
工作項目 | 推動本公司土壤及地下水污染整治等相關工作。 |
工作地址 | 高雄市楠梓區左楠路2號(近高雄捷運世運站) |
聯絡E-Mail | |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 報名方式: 一、有意者請至http://new.cpc.com.tw/Files/News/2016107172321_12.docx下載「應徵中油公司土壤及地下水整治工程處處長簡歷表(含簡要自述)」及至http://new.cpc.com.tw/Files/News/2016107172627_ex.xlsx下載「應徵中油公司土壤及地下水整治工程處處長基本資料表(excel檔案)」,請依上開格式填寫(簡歷表請填寫完整,附照片、註明聯絡電話及簽名),並檢附下列證明文件(以A4規格紙張影印,依序排列,並自左側裝訂): 1.最高學歷畢業證書、符合資格之相關學歷畢業證書。 2.考試及格證書。 3.現職派令。 4.最近之銓敘部審定函(如具備)。 5.最近5年考績(核)通知書。 6.最近5年獎懲令。 二、於105年10月13日(星期四)前,逕寄台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台灣中油股份有限公司人力資源處人力運用組林先生收(請以限時掛號郵寄,以郵戳為憑,逾期視同放棄,信封請註明「應徵中油公司土壤及地下水整治工程處處長職務」)。另「應徵中油公司土壤及地下水整治工程處處長基本資料表(excel檔案)」,請電郵至207721@cpc.com.tw(未電郵者,恕不受理),聯絡人林先生,電話:(02)8725-8423。 甄選方式: 1.資歷審查合格者擇優通知面試,並視成績擇優錄取。資格不合 及未錄取者,恕不另行通知,所附應徵資料亦不退件。 2.錄取者本公司將以商調方式辦理調用事宜,調任後依勞動基準法第84條規定,屬「公務員兼具勞工身份」人員,退休金之給與標準依經濟部所屬事業人員退休撫卹及資遣辦法辦理(目前同勞動基準法規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