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臺南榮譽國民之家 徵求 藥劑生~2016-10-24

徵才機關 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臺南榮譽國民之家 (機關職缺統計)
人員區分 一般人員
官職等
職稱 藥劑生
職系 (職系職缺統計)
名額 1
性別 一般人員
工作地點 72-臺南市
有效期間 2016-10-13~2016-10-24
資格條件 需具備下列各項條件:
1.學歷:教育部認可之國內、外大專院校藥學科系畢業。
2.考試:經公務人員考試或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考試藥師及格,並取得
中央衛生主管機關核發之藥師證書,具醫事人員藥劑生士(生)級以上
任用資格者。
3.經歷:藥劑生(藥師)工作年資2 年(含)以上(請檢附在職證明或離職證
明均可)。
4.專業證照:須領有藥師證書。
5.人格特質:樂觀進取、認真負責、言行端正,具高度工作熱忱。
6.消極條件: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8 條及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 條所定
不得任用及陞遷情事。
附註:依公務人員陞遷法及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條例第6 條規定,成績
分數相等且為退除役官兵者,優先錄用。
工作項目 1.藥品調劑、請購、領用、諮詢及存量管控。
2.管制藥品之申領、保管。
3.保健組相關行政業務。
4.參與醫務值勤,協助急診送醫。
5.提供住民藥事服務。
工作地址 臺南市東區
聯絡E-Mail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1.報名人員請至本會網站(http://www.vac.gov.tw)「人事服務」最新消
息下載「外補甄選報名表」,於105年10月24日前掛號郵寄本榮家憑辦
(以郵戳為憑,逾期不受理;信封外請註明報名甄選藥劑生職缺)。
2.請檢附公務人員履歷表(橫式一般、內貼二吋半身正面照片並註明連
絡電話)、身分證、最高學歷畢業證書、考試及格證書、現職派令、銓
敘部現職審定函、最近5 年考績通知書及獎懲令(無則免付)、專業(藥
師證書)證照、榮民證(非榮民免附)等相關文件影本。
3.甄選程序:符合前開資格條件,且經審查合於業務需要者,另行通知
面試,另辦理筆試(「專業科目」、「國文」)。
4.不符合前開資格條件或經審查不合業務需要者,恕不通知及退件。
5.通信報名地址:臺南市東區崇明路190 號;聯絡電話:(06)269-0418
轉208;聯絡人:人事管理員朱先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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