徵才機關 | 國立臺南生活美學館 (機關職缺統計) |
人員區分 | 教育人員 |
官職等 | 比照中等學校教師資格聘任 |
職稱 | 研究助理 |
職系 | 無 |
名額 | 1 |
性別 | 教育人員 |
工作地點 | 72-臺南市 |
有效期間 | 2016-11-02~2016-11-08 |
資格條件 | ㄧ、教育部承認之國內(外)大學碩士(含)以上學歷,具備文化、藝術、社會、教育相關領域之學識背景。 二、具備文案撰寫、編審、社區組織經營管理及相關行政處理知能。 三、具有從事研究及溝通協調之能力。 四、具備社區營造或文創產業實務工作經驗者優先 考量。 五、具有中華民國國籍,且無教育人員任用條例所列任用限制情事者。 |
工作項目 | ㄧ、協助社區文化、社區營造及文創議題推展;本館補助作業之規劃與執行:負責生活美學講座及相關編輯及出版。 二、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
工作地址 | 台南市中西區中華西路2段34號 |
聯絡E-Mail | |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 ㄧ、採通訊報名方式,地址:70062台南市中西區中華西路2段34號國立臺南生活美學館人事室收。 二、請檢具下列資料:(一)身分證正反面影本。(二)公務人員履歷表(簡式)。(三)簡歷自傳。(四)企劃書(請擇一題論述)。(五)最高學歷證件及成績單影本。(六)相關研究、工作、專業領域或專門著作(例如碩士論文)等相關證明文件。 三、各項表格請至國立臺南生活美學館入口網http://www.tncsec.gov.tw首頁「訊息公告」下載。 四、期限:民國105年11月8日前,以郵戳為憑,逾期不予受理。初審合格者,擇優通知面談,不合者恕不通知亦不退件(未獲通知面試或錄取者如需返還書面應徵資料,請附足額郵資俾利郵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