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立屏北高級中學 徵求 宿舍幹事短期職務代理人~2014-10-29

徵才機關 國立屏北高級中學 (機關職缺統計)
人員區分 約僱人員
官職等
職稱 宿舍幹事短期職務代理人
職系 (職系職缺統計)
名額 1名
性別 約僱人員
工作地點 90-屏東縣
有效期間 2014-10-27~2014-10-29
資格條件 資格:男女不拘,無性侵害犯罪紀錄(錄取後需繳交警察局開立「警察刑事紀錄證明」,
以資證明)並符合以下條件者:
1.國內外專科以上學校畢業者。
2.曾經擔任學校學生宿舍管理職務人員。
工作項目 甄選職缺及名額:約僱學生宿舍幹事職務代理人一名(預估缺,預定於103年11月2日起至103年12月5日止,宿舍幹事接受基礎訓練期間之職務代理,確定日期需待國家文官學院來函通知)。
一、工作內容:擔任學生住宿管理及安全維護、督導學生宿舍內外環境及衛生整理、住宿學生晚自習秩序之維持、住宿學生伙食之管控、其他上級臨時交辦事項。
二、工作待遇:依據僱用人員比照分類職務公務人員俸點支給報酬標準表,5等約僱人員待遇280薪點支給,折合金額月支新台幣33908元。
三、工作時間:星期日16:00起至星期一08:00;星期一至星期四,每日下午16:00至隔日上午08:00。
四、工作期限:預定自103年11月 2 日起至103年12月 5 日止(確定日期需待國家文官學院來函通知,以宿舍幹事實際受訓起訖日為聘用期間,本項職務代理期間如遇代理原因消失,應無條件解職)。
五、工作地點:屏東縣鹽埔鄉彭厝村莒光路168號(本校校址)
工作地址 工作地點:屏東縣鹽埔鄉彭厝村莒光路168號(本校校址)
聯絡E-Mail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公告 時間:103年10月27日(星期一)起至同年10月29日(星期三)止。方式:公告於本校網站(http://163.24.144.11)及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網站(http://www.dgpa.gov.tw/)。
一律採取通訊報名,意者請備齊審查資料(請以A4格式),於103 年10 月29日(星期三)前以郵戳為憑,掛號寄送(郵遞區號90741)屏東縣鹽埔鄉彭厝村莒光路168號,國立屏北高級中學人事室收,並請於信封上書名「約僱宿舍幹事短期職代甄選報名」字樣,(聯絡電話08-7937493-570)。
※請注意:本校為限時專送服務外地區,投遞時間請自行斟酌,逾時或證件不齊者不予受理。
於103年10月28日以後寄件人員,請於10月29日下午4時前先行傳真08-7932488。
繳交表件:
1、報名表一份。(如附件一)並貼妥本人最近三個月內二吋脫帽半身照片一張。
2、國民身分證正反面影本、畢業證書影本。
3、退伍令或免服兵役證明(女性免附)。
4、工作經驗證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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