徵才機關 | 臺東縣警察局 (機關職缺統計) |
人員區分 | 約僱人員 |
官職等 | 五等280薪點 |
職稱 | 職務代理人 |
職系 | (職系職缺統計) |
名額 | 1 |
性別 | 約僱人員 |
工作地點 | 95-臺東縣 |
有效期間 | 2015-05-22~2015-05-30 |
資格條件 | (一)高級中等學校畢業,並具有與擬任工作性質相當之訓練六個月以上或二年以上之經驗者。 (二)具中華民國國籍,未具雙重或多重國籍,且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第28條或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21條,不得任用為公務人員之情事者。 |
工作項目 | (一)辦理小額工程及小額修繕工作。 (二)協助辦理辦公廳舍及勤(職)務宿舍整建及修繕工程。 (三)協助辦理各項廳舍災損調查及各式報表查報工作。 |
工作地址 | 臺東縣台東市中山路268號(臺東縣警察局後勤科) |
聯絡E-Mail | |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 (一)僱用期限:依「各機關職務代理應行注意事項」之規定,僱用職務代理人至104年普通考試錄取人員分發報到之日止。(短期約僱) (二)意者請於104年5月30日前(郵戳為憑),檢具下列資料並載明聯絡方式郵寄至臺東市中山路268號,臺東縣警察局人事室收(承辦人潘警務員,連絡電話089-334142),封面請註明應徵「後勤科土木工程職系技佐職務代理人」 1.公務員簡式履歷表(A4、直式橫書、含二吋半身照片) 2.最高學歷畢業證書 3.具擬任工作性質之證明文件 (三)備註: 1.證件經審查後不予退還。 2.資格符合經聯絡不克參加面談者,視同放棄。 3.未錄取者不另行通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