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南市佳里區公所 徵求 約僱人員(技士職務代理人)~2015-08-06

徵才機關 臺南市佳里區公所 (機關職缺統計)
人員區分 約僱人員
官職等
職稱 約僱人員(技士職務代理人)
職系 (職系職缺統計)
名額 1
性別 約僱人員
工作地點 72-臺南市
有效期間 2015-07-23~2015-08-06
資格條件 一、國內外大學以上學校水利、土木、建築等理工相關科系畢業。
二、以曾任公所土木工程業務經驗者為佳。
三、電腦文書處理能力佳。
四、無公務人員任用法不得任用為公務人員之情事。
五、具服務熱誠、刻苦耐勞、品德操守優良,工作態度積極、主動、有責任感及團隊合作精神,並具備溝通協調能力。
工作項目 土木工程業務及臨時交辦事項。
工作起迄時間:自實際到職日起至104年地方特考三等考試錄取人員報到日前1日止,僱用原因消失或期限屆滿時,應即予解僱,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留用或救助。
工作地址 臺南市佳里區公所(臺南市佳里區忠孝路五號)
聯絡E-Mail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須檢具文件:檢附履歷表、學經歷證件、各項專業證照影本等,簡歷表請至臺南市政府人事處-便民服務區-徵才公告(http://personnel.tainan.gov.tw/listRecruit.aspx?nsub=k0A410),相關檔案下載應徵人員簡歷表(公務人員以外)填寫。上述證件請親自或以郵件方式於104年8月6日(以郵戳為憑)前送達臺南市佳里區公所人事室收(並於信封註明聯絡電話及應徵職務),逾期恕不受理;初審合格者擇優通知面談時間參加甄試,經錄取者於臺南市政府人事處網站刊登錄取公告,未錄取者恕不另行通知及退還報名甄選資料。
聯絡人人事室黃主任,連絡電話:06-7222127#2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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