徵才機關 | 臺南市佳里區公所 (機關職缺統計) |
人員區分 | 約僱人員 |
官職等 | |
職稱 | 約僱人員(技士職務代理人) |
職系 | (職系職缺統計) |
名額 | 1 |
性別 | 約僱人員 |
工作地點 | 72-臺南市 |
有效期間 | 2015-07-23~2015-08-06 |
資格條件 | 一、國內外大學以上學校水利、土木、建築等理工相關科系畢業。 二、以曾任公所土木工程業務經驗者為佳。 三、電腦文書處理能力佳。 四、無公務人員任用法不得任用為公務人員之情事。 五、具服務熱誠、刻苦耐勞、品德操守優良,工作態度積極、主動、有責任感及團隊合作精神,並具備溝通協調能力。 |
工作項目 | 土木工程業務及臨時交辦事項。 工作起迄時間:自實際到職日起至104年地方特考三等考試錄取人員報到日前1日止,僱用原因消失或期限屆滿時,應即予解僱,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留用或救助。 |
工作地址 | 臺南市佳里區公所(臺南市佳里區忠孝路五號) |
聯絡E-Mail | |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 須檢具文件:檢附履歷表、學經歷證件、各項專業證照影本等,簡歷表請至臺南市政府人事處-便民服務區-徵才公告(http://personnel.tainan.gov.tw/listRecruit.aspx?nsub=k0A410),相關檔案下載應徵人員簡歷表(公務人員以外)填寫。上述證件請親自或以郵件方式於104年8月6日(以郵戳為憑)前送達臺南市佳里區公所人事室收(並於信封註明聯絡電話及應徵職務),逾期恕不受理;初審合格者擇優通知面談時間參加甄試,經錄取者於臺南市政府人事處網站刊登錄取公告,未錄取者恕不另行通知及退還報名甄選資料。 聯絡人人事室黃主任,連絡電話:06-7222127#22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