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南市政府家庭暴力暨性侵害防治中心 徵求 約聘社會工作員~2016-05-23

徵才機關 臺南市政府家庭暴力暨性侵害防治中心 (機關職缺統計)
人員區分 聘用人員
官職等 六等三階312薪點37,783元或40,560元、六等四階328薪點39,720元或42,640元(未具碩士學歷或社工師證照者,以六等三階起薪,具碩士以上學歷或社工師證照者以六等四階起薪)
職稱 約聘社會工作員
職系 (職系職缺統計)
名額 10
性別 聘用人員
工作地點 72-臺南市
有效期間 2016-05-16~2016-05-23
資格條件 1.領有社會工作師證照,或符合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高等考試社會工作師考試規則第5條第1款社會工作科系或第5條第3款規定之大專院校社會工作相關科系畢業。
2.具備1年以上社會福利直接服務工作經歷,具有保護性個案工作經驗者尤佳。
3.具汽機車駕照及交通工具者佳。
工作項目 工作項目:辦理家庭暴力防治、性侵害防治、兒童少年保護工作。
工作起迄時間:以上班時間為主,並依本中心業務屬性,假日及夜間需配合輪班或加班辦理活動。
工作地址 臺南市安平區永華路2段6號6樓
聯絡E-Mail moonpianowu@mail.tainan.gov.tw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1.簡歷表(請至本府網站「市府徵才公告」下載「約聘(僱、用)及職務代理應徵人員簡歷表(A4)」( http://www.tainan.gov.tw/tainan/job_t2.asp )
2.最高學歷畢業證書影本
3.服務證明影本(社會福利服務經驗證明影本)
4.社會工作師證書或社會工作師執業執照影本(如有請檢附)
5.意者請於105年5月23日前前備齊上述資料,email至moonpianowu@mail.tainan.gov.tw,逾期或格式不符、資料不全者,恕不受理,信件主旨請註明應徵家庭暴力暨性侵害防治中心「約聘社會工作員」。合格者擇優通知面談,恕不退件及函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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