徵才機關 | 臺北廣播電臺 (機關職缺統計) |
人員區分 | 約僱人員 |
官職等 | 220薪點(約新臺幣26,642元) |
職稱 | 約僱書記(限身心障礙者) |
職系 | (職系職缺統計) |
名額 | 1 |
性別 | 約僱人員 |
工作地點 | 10-臺北市 |
有效期間 | 2016-05-11~2016-05-18 |
資格條件 | 一、高級中等學校畢業,具有電腦文書基本處理能力者。 二、領有身心障礙手冊者。 |
工作項目 | 一、動員、戰綜、防災會報業務。 二、出納、零用金等相關事宜。 三、檔案管理、建置、立案編目、清理、銷燬、調卷及閱卷室管理等。 四、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
工作地址 | 臺北市中山區中山北路3段62-2號3樓 臺北廣播電臺行政課 |
聯絡E-Mail | |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 一、報名應繳文件: 1. 履歷表(含照片、自傳及日、夜間聯絡電話、手機號碼、電子郵件)。 2. 學歷證明文件影本(國內外學歷須經教育部認可)。 3. 身心障礙手冊正反面影本。 3. 其他相關工作經歷證明文件影本(如在職證明書、離職證明書等)或訓練證明文件(如結業證書等)影本。 二、務請於信封上註明「應徵約僱書記職務」,於105年5月18日郵寄(以郵戳為憑,逾期恕不受理)逕寄臺北市中山北路3段62-2號3樓臺北廣播電臺人事機構收,資格審查合格者擇優通知參加面試,報名資料恕不退件,惟未獲通知面試或錄取者,如需返還書面應徵資料,可附回郵信封,俾利郵寄返還。 三、本職缺正取1名,得增列候補1名至2名;若甄試成績未達80分者不予錄取。 四、僱用期間自僱用之日起至僱用原因消失止(前4個月為試用期間,試用期滿得予續僱,並視年度考核結果決定次一年度是否續僱),如僱用原因提前消失即無條件解僱,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留用或救助。 五、聯絡電話:02-25951233轉27陳小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