徵才機關 | 內政部警政署保安警察第七總隊 (機關職缺統計) |
人員區分 | 一般人員 |
官職等 | |
職稱 | 書記 |
職系 | (職系職缺統計) |
名額 | 1 |
性別 | 一般人員 |
工作地點 | 10-臺北市 |
有效期間 | 2014-04-25~2014-05-02 |
資格條件 | (一)現職公務人員(除現任警察機關人員以外),經銓敘部審定合格實授,具一般行政職系法定任用資格,並經初等考試、升等考試或相當初等考試以上之特種考試及格者。 (二)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8條所定不得任用為公務人員之情事者。 (三)具高中(職)以上學校畢業學歷。 (四)具電腦文書(Word、Excel)基本操作能力。 |
工作項目 | (一)辦理員工薪資等出納事宜。 (二)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
工作地址 | 臺北市文山區萬盛街15號。 |
聯絡E-Mail | |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 (一)報名者請檢具公務人履歷表、最高學歷證明書、考試及格證書、最近銓敘部審定函、現職派令及3年內考績通知書(以上皆為影本,請以A4影本),於103年5月2日前(郵戳為憑)寄至臺北市文山區萬盛街15號保安警察第七總隊人事室李昆慶先生收,逾期不受理。資格審查合格者另行通知面試,不合格者恕不退件,亦不另行通知。另本職缺候補人員1名,候補期間3個月。 (二)聯絡人:李昆慶先生。聯絡電話:(02)2934672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