徵才機關 | 交通部民用航空局臺北國際航空站 (機關職缺統計) |
人員區分 | 一般人員 |
官職等 | 薦任第七職等至薦任第八職等 |
職稱 | 專員 |
職系 | 交通行政職系 (職系職缺統計) |
名額 | 1 |
性別 | 一般人員 |
工作地點 | 10-臺北市 |
有效期間 | 2015-02-04~2015-02-11 |
資格條件 | (一)公務人員高等考試或其他相當特種考試及格者,並具交通行政職系任用資格;且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8條、陞遷法第12條各款情事之一,及高等考試或其他相當特種考試限制調任者。 (二)熟悉政府採購相關法令及作業。 (三)具備並熟悉一般電腦文書操作。 |
工作項目 | (一)房屋、土地之規劃分配使用及費率訂定。 (二)商業及公益廣告之設置及管理事項。 (三)商業服務設施之設置及管理事項。 (四)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
工作地址 | 民用航空局臺北國際航空站 台北市敦化北路340之9號 |
聯絡E-Mail | |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 (一)意者請檢附:公務人員履歷表、考試及格證書、最高學歷證件、銓敘審定函、最近五年考績通知書、獎懲令、訓練進修等資料影本及公務人員履歷表、個人資料簡歷表(表格請上松山機機場網站首頁臺北站徵才資訊超連結下載【網址:www.tsa.gov.tw】填妥後一併e-mail(po7009@tsa.gov.tw)承辦人。於104年2月11日下午17時前逕寄:臺北市敦化北路340之9號、臺北國際航空站人事室收。並於信封註明(應徵交通行政職系專員)。逾期不予受理。 (二)初審合格者、擇期通知面試,不合格者恕不退件。聯絡電話8770-3462陳小姐。 (三)本次徵才得列候補名額2名,候補期間為3個月,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 ※落實環保政策,台端如未獲通知面試或錄取之應徵者,如需返還書面應徵資料,可附回郵信封俾利郵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