徵才機關 | 交通部臺灣區國道新建工程局 (機關職缺統計) |
人員區分 | 一般人員 |
官職等 | 委派第五職等或薦派第六職等至第七職等 |
職稱 | 工程員 |
職系 | 電子工程 (職系職缺統計) |
名額 | 正取1名(另擇優備取2名,候補期間3個月,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 |
性別 | 一般人員 |
工作地點 | 10-臺北市23-新北市33-桃園市99-跨縣市 |
有效期間 | 2016-11-23~2016-11-30 |
資格條件 | 一、經教育部認可之大學院校電子、電機、電力、資訊工程等相關科系學士學位,得有證書者。 二、公務人員高等考試或其他相當等級類科考試及格,具薦任電子工程職系任用資格,無限制調任之人員。 三、實際從事電子、電力工程相關經驗1年以上。 四、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第28條及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各款情形之一者。 |
工作項目 | 電子、電力工程相關業務。 |
工作地址 | 臺灣北部地區(錄取後辦理機電、交控系統規劃、設計等相關業務) |
聯絡E-Mail | 2367@ms.taneeb.gov.tw |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 一、意者請檢附公務人員履歷表(含獎懲、考績紀錄、日夜連絡電話)、考試及格證書、學經歷證件、最近1次考績通知書及銓敘部審定函等資料影本,於民國105年11月30日前(上網截止日)逕寄交通部臺灣區國道新建工程局人事室朱科長收(郵戳為憑,逾期不予受理),信封應註明應徵電子工程職系工程員。 二、資格經審查合格者,另行通知面試,資格不符者恕不退件亦不通知(如需退件請附回郵信封)。 三、聯絡人:交通部臺灣區國道新建工程局人事室朱科長,電話:02-27078808轉860,地址:臺北市和平東路3段1巷1號6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