徵才機關 | 新北市烏來區衛生所 (機關職缺統計) |
人員區分 | 約僱人員 |
官職等 | 五等280薪點 |
職稱 | 約僱護士(職務代理人) |
職系 | (職系職缺統計) |
名額 | 正取:1人;備取:1人 |
性別 | 約僱人員 |
工作地點 | 23-新北市 |
有效期間 | 2014-05-08~2014-05-19 |
資格條件 | 專科以上護理相關科系畢業並領有護理師證書 |
工作項目 | 1.主辦公共衛生業務及地段管理等相關工作 2.參與本所各項醫療、保健、防疫工作。 3.辦理臨時交辦事項。 |
工作地址 | 新北市烏來區衛生所(新北市烏來區新烏路五段109號) |
聯絡E-Mail | |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 一、意者請備齊下列資料: 1.甄選報名表1份【請自行至新北市政府人事處網頁(http://www.personnel.ntpc.gov.tw/web/adowndoc?file=/ap/fdownload/downfile/2012050857068.doc&mfkind_id=00129&mf_id=22282848)下載非編制人員甄選報名表格式使用,採雙面列印、貼照片、親自簽名或蓋章】2.最高學歷證書影本。 3.護理師證書正反面影本。 4.考試及格證書影本。 5.身分證正反面影本、相關工作經歷證明文件影本、專長證明文件影本等資料各1份,二、一律採通訊報名,報名日期自即日起至103年5月19日止 (郵寄地址及收件人: 23341新北市烏來區新烏路五段109號 薛藥師收,以郵戳為憑,逾期或證件不齊恕不受理),信封封面請註明應徵職務代理人,資格符合者擇優通知面試,未獲通知面試或錄取之應徵者,如需返還書面之應徵資料,可附回郵信封俾利郵寄,聯絡電話:(02)26617200轉15(薛藥師)。三、聘僱期限自到職日起至103年10月31日止。(本職缺為護士育嬰留職停薪缺,如遇該護士提前復職復薪則僱用至復職復薪前1日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