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義縣朴子市公所 徵求 技士~2015-04-17

徵才機關 嘉義縣朴子市公所 (機關職缺統計)
人員區分 一般人員
官職等 委任第5職等或薦任第6至第7職等
職稱 技士
職系 農業技術 (職系職缺統計)
名額 1
性別 一般人員
工作地點 61-嘉義縣
有效期間 2015-04-07~2015-04-17
資格條件 一、具有農業技術職系法定任用資格之公務人員,並經銓敘審定有案,無特考特用限制調任之情事。二、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迴避任用、第28條不得任用及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各款情事之一者。
工作項目 辦理農業技術業務及其他上級交辦業務。
工作地址 嘉義縣朴子市光復路34號
聯絡E-Mail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一、符合資格且有意調任者請檢具公務人員履歷表、考試及格證書影本、最高學歷畢業證書影本、現職銓敘部審定函影本、最近五年考績通知書影本、最近五年獎懲令影本、身分證(正、反面)影本、經英文檢定通過者請附及格證書影本。
二、請於104年4月17日前掛號郵寄嘉義縣朴子市光復路34號人事室,以郵戳為憑,逾期不予受理,並請於信封上註明「應徵建設課技士」。
三、初審合格者,通知面試,資格不符或未獲遴用恕不另行通知及退件;未符合前開資格條件,請勿寄送。未獲通知面試之應徵者如須返還書面應徵資料,可附回郵信封俾利郵寄。另視面試成績依規定酌增後補名額。
四、洽詢電話:(05)3795102轉23,郭先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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