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務部矯正署臺南第二監獄 徵求 約僱人員(管理員職務代理人)~2021-09-06

徵才機關 法務部矯正署臺南第二監獄 (機關職缺統計)
人員區分 其他人員
官職等
職稱 約僱人員(管理員職務代理人)
職系
名額 擇擾錄取儲備約僱人員若干名
性別 不拘
工作地點 72-臺南市
有效期間 2021-08-30~2021-09-06
資格條件 (一)中華民國國民。
(二)性別不拘。
(三)國內外專科以上學校畢業者;或高級中等學校畢業,並具有與擬任工作 性質相當之訓練六個月以上或二年以上之經驗者。
(四)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28條所列不得任用情事之一,且符合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21條規定者。
(五)經公立或教學醫院體格檢查合格,無法定傳染病者。
工作項目 擔任本監男性收容人戒護安全管理勤務(含夜間勤務)及臨時交辦事項
工作地址 臺南市六甲區甲東里曾文街161號(法務部矯正署臺南第二監獄)
聯絡E-Mail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一)報名期限及方式:自110年8月30日起至110年9月6日止,請以限時掛號將報名表件(以郵戳為憑)寄達本監人事室,信封註明參加「110年第2次儲備約僱人員」甄選及姓名,逕寄本監人事室 (地址:734045臺南市六甲區甲東里曾文街161號),逾時不予受理。
(二)報名表、簡要自傳及簡章等表件請至本監網頁(http://www.tn2p.moj.gov.tw)自行下載使用。
(三)僱用期間:本次甄選經錄取者列入儲備候用名單,並視職務出缺順序及經費狀況依序通知僱用,僱用期間自通知報到日起至考試分發、管理員通案調動報到日或僱用原因消滅止(含經費短絀、業務精簡或因制度改變等致代理原因消滅),僱用原因消滅或僱用期限屆滿應予解僱,不得異議及以任何理由要求留用或救助。
(四)約僱人員於受僱時應簽訂契約,報酬依「約僱人員報酬標準表」支給,現行報酬薪點為124.7元*280點=34,916元。
(五)報名應附文件、甄選方式及其他疑義請詳閱簡章或聯絡本監人事室張小姐,電話06-69821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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