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新北地方法院 徵求 約聘辯護人~2021-04-30

徵才機關 臺灣新北地方法院 (機關職缺統計)
人員區分 聘用人員
官職等 聘用人員(月薪報酬424薪點起敘,約新台幣52,872元;碩士456薪點起敘,約新台幣56,863元)
職稱 約聘辯護人
職系
名額 正取1名,備取若干名
性別 不拘
工作地點 23-新北市
有效期間 2021-04-01~2021-04-30
資格條件 一、具中華民國國籍並設有戶籍,且無他國國籍者。
二、國內外大專院校以上畢業取得證書,領有中華民國律師證書,並在中華民國執行律師職務2年以上。
三、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第28條及公務人員考試法第12條所列應迴避任用或不得擔任公務人員各款情事(指貪污判刑確定,或褫奪公權尚未復權,或監護或輔助宣告尚未撤銷,或通緝有案尚未結案,或依法停止任用等情形)。
四、大陸地區人民經許可進入臺灣地區須設有戶籍滿10年以上。
工作項目 (一)調閱卷宗及證物,詳研案情,為被告或少年之利益蒐集事證。
(二)接見被告或少年。
(三)出庭辯護或輔佐。
(四)撰寫辯護書或輔佐書。
(五)案件經上訴或抗告者,代作上訴或抗告理由書或答辯書。
工作地址 新北市土城區金城路2段249號
聯絡E-Mail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一、報名日期:自110年4月1日(星期四)起至同年4月30日(星期五)止。
二、報名方式:一律採通訊(掛號郵寄)報名,申請人應檢齊應備文件,於110年4月30日(星期五)以前(郵戳為憑),以掛號郵寄至「236202新北市土城區金城路2段249號,臺灣新北地方法院人事室收」,並於信封註明『報名約聘辯護人公開甄選』字樣,逾期不予受理。
三、簡章及報名表:請至司法院網站「徵人啟事」或本院網站下載。(https://www.judicial.gov.tw/tw/cp-1713-400245-72ba7-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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