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中市政府民政局 徵求 書記~2021-03-29

徵才機關 臺中市政府民政局 (機關職缺統計)
人員區分 一般人員
官職等 委任第一職等至第三職等
職稱 書記
職系 綜合行政 (職系職缺統計)
名額 1
性別 不拘
工作地點 42-臺中市
有效期間 2021-03-24~2021-03-29
資格條件 (一)公務人員初等考試或相當等級以上考試及格,現職銓敘委任第三職等以上合格實授1年,並具綜合行政職系法定任用資格,且無特考特用限制調任情事之人員(於報名截止日前未在限制轉調期限者始受理報名)。
(二)國內外大學以上學校畢業,且最近三年考績二年考列甲等以上者。
(三)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第28條及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各款規定之情事者。
工作項目 勤務管理科相關業務及臨時交辦業務。
工作地址 臺中市西屯區臺灣大道3段99號惠中樓6樓
聯絡E-Mail wing@taichung.gov.tw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一、符合前列資格條件且具意願者,請於110年3月29日前以線上方式報名:
(一)請至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機關徵才系統」查詢本職缺後點選「我要應徵」,詳讀職缺應徵步驟提示訊息後,持自然人憑證或健保卡,登入職缺應徵畫面,點選【應徵職缺】依序進行本職缺應徵並完成授權取得履歷資料,並將相關證明文件 (含自傳並簽名、畢業證書、考試及格證書、現職派令、最新銓敘部審定函、最近三年考績通知書)依序掃描成一個PDF檔後完整上傳至該系統。
(二)請於本局網站(https://www.civil.taichung.gov.tw/)-公告訊息-機關徵才項下下載應徵人員資料表之電子檔,填妥後一併於3月29日前傳送至wing@taichung.gov.tw。
(三)未依上述方式上傳、傳送或資料不全者,不再通知補件,並視為資格不符。
二、報名人員合於資格條件者,擇優另行通知面試,如資格不符或未獲錄取,恕不通知及退件(本局將逕予銷毀以符合個人資料保護法規定)。本案甄選職缺除正取名額外,得增列候補名額2名,並可依序遞補職務列等相同、性質相近之職缺,候補期間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3個月內有效。
三、聯絡人:蔡小姐,連絡電話:04-22289111#290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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