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園市大園區戶政事務所 徵求 戶籍員~2021-07-21

徵才機關 桃園市大園區戶政事務所 (機關職缺統計)
人員區分 一般人員
官職等 P04-P05
職稱 戶籍員
職系 綜合行政 (職系職缺統計)
名額 1
性別 不拘
工作地點 33-桃園市
有效期間 2021-07-15~2021-07-21
資格條件 一、公務人員普通考試或相當等級考試以上及格。
二、專科以上學校畢業,經銓敘審定委任第3職等以上合格實授有案,具綜合行政職系任用資格。
三、需熟諳電腦操作、具戶政工作經驗者尤佳。
四、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迴避任用,且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8條各款情事之一者。
工作項目 一、窗口受理戶籍登記相關業務。
二、辦理戶籍行政相關業務。
三、須配合戶政彈性輪值(含早午間上班、週六加值服務、假日預約登記輪值等)。
四、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本所得依實際業務需求彈性調配錄取人員工作內容)
工作地址 桃園市大園區中山北路162號
聯絡E-Mail dayuan1@mail.tycg.gov.tw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一、報名方式:配合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推動人事業務無紙化,本職缺應徵作業採線上報名,請於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網頁,點選「我要應徵」,連結至職缺應徵系統,確認「我的履歷」內容無誤,點選【應徵職缺】,並完成授權同意開放履歷供徵才機關調閱。
二、上傳下列證件:
(皆請註明「與正本相符」並「親自簽名」)電子檔掃描成一個檔案後上傳(自傳請勿空白)。
(一) 現職派令影本。
(二) 最近1次銓敘審定函影本。
(三) 最近3年考績通知書影本。
(四) 考試及格證書影本。
(五) 國民身分證(正、反面)影本。
(六) 最高學歷畢業證書影本(持國外學歷者,需另檢附「駐外單位驗證後之學歷證件」及「中譯本」);公務人員履歷表之「簡要自述」頁,填表人應親自簽名後之掃描檔。
(七) 其他相關證件(正、反面)影本(如身心障礙證明、語言能力檢定證明、專業證照等,無則免附)。
備註:
一、本次甄選正取1名,得視報名甄選情形備取人員2名,候補期間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3個月內有效,並以遞補公開甄選之職務性質相近之職缺為限;倘無適當人選,得從缺。
二、履歷表及證件資料缺漏不全視同資格不符,不再通知補件;資格條件不符及未錄取者,不另行通知亦不退件。
三、各項資料如有偽造不實,已錄取者撤銷錄取資格,已發布派令者撤銷派令,其涉及刑事責任者移送檢察機關辦理。
(聯絡人:兼任人事管理員陳小姐,電話:03-3862474轉2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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