彰化縣議會 徵求 秘書~2021-07-05

徵才機關 彰化縣議會 (機關職缺統計)
人員區分 一般人員
官職等 薦任第9職等
職稱 秘書
職系 綜合行政 (職系職缺統計)
名額 1
性別 不拘
工作地點 50-彰化縣
有效期間 2021-07-02~2021-07-05
資格條件 (一) 碩士以上學校畢業,符合綜合行政職系任用資格並經銓敘部審定薦任第9職等以上合格實授人員。
(二) 經公務人員高等考試或相當等級以上考試及格。
(三) 具公務機關薦任第9職等主管2年以上工作經驗,最近5年考績(含另予考績)須4年列甲等以上。
(四) 無限制調任情事者。
(五) 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迴避任用、第28條不得任用及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各款規定之情事者。
工作項目 辦理一般行政業務及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工作地址 彰化縣議會(彰化縣彰化市中山路二段464號)
聯絡E-Mail poki0804@mail.chcc.gov.tw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配合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推動人事業務無紙化,本職缺應徵作業採線上方式應徵,說明如下:
(一) 意者請於本(110)年7月5日前至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機關徵才系統(網址:https://web3.dgpa.gov.tw/want03front/AP/WANTF00001.aspx),點選「我要應徵」,並上傳考試及格證書、最高學歷證書(國外學歷應附駐外館處驗證並提供驗(公)證之中譯本)、現職派令、現職銓敘部審定函、最近5年考績通知書等證件影本資料,自傳不得空白(資料均為pdf檔)。未完成上傳表件資料、資料不全或不符報名資格規定者,不再通知補件,並視為資格不符。
(二) 現職應徵者需同意開放履歷給本會調閱,未至人事服務網報名或未同意開放履歷給本會調閱者視同資料不齊,不予錄取。
(三)本會得視應徵人員之學經歷專長擇優通知面試或書面審查,錄取正取1名,並本項甄選得視需要增列候補人員1名,候補期間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3個月內,未獲遴用者,不再通知。
(四) 履歷資料請註明白天聯絡電話、手機號碼及電子郵件帳號。如有疑義平日上班時間請洽:(04)7222125-1181陳先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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