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蘭縣海洋及漁業發展所 徵求 臨時人員~2021-08-18

徵才機關 宜蘭縣海洋及漁業發展所 (機關職缺統計)
人員區分 其他人員
官職等
職稱 臨時人員
職系
名額 1名
性別 不拘
工作地點 26-宜蘭縣
有效期間 2021-08-11~2021-08-18
資格條件 1.具大學(含以上)學歷,具漁港管理或海洋及漁業等相關學經歷或工作經驗者尤佳。
2.具中華民國國籍,工作熱忱、刻苦耐勞、勤奮、細心、認真負責、注重倫理、無不良嗜好及品行端正者。
3.具電腦文書處理及臺語溝通能力尤佳。
4.具汽車駕照及開車能力。
工作項目 接受本所人員之指揮及監督,擔任下列各項工作:
1.辦理漁港管理相關業務(含公文辦理及採購案辦理)。
2.辦理漁港垃圾簡易分類、裁切、操作去化及觀看監視器與違規取締之暫置區管理工作。
3.其他交辦事項或與上述工作相當之職務。
工作地址 本所(宜蘭市中山路3段219號)及其他指定地點。
聯絡E-Mail ae1021@mail.e-land.gov.tw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一、有意者請於110年08月18日前(以郵戳日期為主)將下列資料寄達【宜蘭市中山路3段219號,宜蘭縣海洋及漁業發展所漁港管理股收,並於信封封面註明應徵「向海致敬-臨時人員」職缺】。應檢附資料如下:
(一) 履歷表(含照片)。
(二) 最高學歷畢業證書影本。
(三) 國民身分證正、反面影本。
(四) 身心障礙手冊影本(無則免附)。
(五) 相關專長證照:如外語能力或專業證照影本(無者免繳)。
以上影本證件資料請採用A4規格,證件不齊全或郵寄逾期者恕不受理報名。
二、資格符合者擇優通知面試、資格不符合者恕不另行通知亦不退件,面試後未獲錄取者亦同。
三、本職正取1名,得擇優候補1名,候補人員以依序遞補原公開甄選職缺或職務列等相同、性質相近之職缺,候補期間為 3個月,自動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期滿未通知遞補,即自動喪失錄取資格。
四、僱用期間:110年8月23日(或自報到日)起至110年12月31日止。
五、工作報酬:按月計酬每人每月薪資新臺幣34,916元,機關於次月10日前給付。
六、聯絡電話:(03)9252257,聯絡人:漁港管理股張小姐(分機2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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