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佳里榮譽國民之家 徵求 約僱職務代理人~2021-05-07

徵才機關 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佳里榮譽國民之家 (機關職缺統計)
人員區分 約僱人員
官職等 約僱五等280薪點(34,916元/月)
職稱 約僱職務代理人
職系
名額 1(得依需要列候補1至2人,有效期間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3個月內)
性別 不拘
工作地點 72-臺南市
有效期間 2021-05-03~2021-05-07
資格條件 1.國內大專院校以上畢業。
2.熟諳電腦文書處理能力。
3.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至第28條各款之情事及國籍法第20條規定(中華民國國民取得外國國籍者,不得擔任中華民國公職)。
附註:依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條例第六條規定,條件相等而為因公致身心障礙退除役官兵及一般退除役官兵者,依序優先錄用。
工作項目 1.採購作業。(協助)
2.履約管理。(協助)
3.警衛、駕駛人力管理。(協助)
4.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工作地址 臺南市七股區三股里147號
聯絡E-Mail vachome608894@mail5.vac.gov.tw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1.符合資格且有意任職者請於110年5月7日止,親送或掛號郵寄(郵戳為憑,逾期恕不受理)佳里榮家人事室收,地址:臺南市七股區三股里147號(信封請註明「應徵約僱人員」及白天聯絡電話或手機號碼)。檢具文件如下:(1)公務人員簡式履歷表(A4直式橫書,含照片、自傳,末頁請簽名)。(2)最高學歷畢業證書影本。(3)國民身分證正反面影本。(4)其他資格證明(與本職務有關之年資經歷、證照、訓練學習)。以上證件請以A4紙張影印並依序排列,繳交資料如有不實或偽造應自行負責並取消錄取資格。相關資料未檢附齊全者,視為資格不符,恕不通知補件或退件。
2.資歷審查合格者,視需要另擇期擇優通知面試,錄取正取1名並得擇優增列備取1至2名,候補期間為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3個月。未獲通知面試或未錄取之應徵者,如需返還書面應徵資料,可檢附足額郵資掛號回郵信封俾利郵寄。
3.僱用期間:自實際到職日起至110年11月3日止(本職缺係辦理長期請假之職務代理,代理人員於代理原因消失或因故提早復職時,應即解除代理,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留用或救助)。
4.聯絡電話:(06)7880664分機111;聯絡人:人事管理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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