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蘭縣南澳鄉公所 徵求 課員~2022-01-27

徵才機關 宜蘭縣南澳鄉公所 (機關職缺統計)
人員區分 一般人員
官職等 委任第5職等或薦任第6職等至第7職等
職稱 課員
職系 綜合行政 (職系職缺統計)
名額 1
性別 不拘
工作地點 26-宜蘭縣
有效期間 2022-01-22~2022-01-27
資格條件 具有下列資格條件者:
(一) 大學以上畢業,公務人員普通考試或相當等級考試以上及格,具綜合行政職系任用資格之現職公務人員者。
(二) 中華民國國民且未具外國國籍,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及第28條第1項、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規定各款之一、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21條第1項各款所列不得任用之情事者,且無限制調任等依法不得任用之情事者。
(三)積極、主動、刻苦耐勞、服從指揮並具服務熱忱、溝通協調能力且熟悉一般公文處理及電腦操作者。
工作項目 (一) 辦理本所綜合行政業務。
(二) 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工作地址 27241宜蘭縣南澳鄉蘇花路二段381號 電話:03-9981915分機310陳主任
聯絡E-Mail elng6184@mail.e-land.gov.tw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1.行政院所屬機關(構)學校徵才及人員應徵自109年1月1日起全面實施線上作業,應徵者請經由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機關徵才系統」應徵職缺。
2.請線上更新個人公務人員履歷表資料(含自傳、附貼最近照片),並上傳考試及格證書、最高學歷畢業證書、現職派令、最近1次銓審函及最近3年考績通知書等資料影本,於公告期間內上網應徵。
3.合於初審資格條件者,擇優另行通知面試,資料不齊、資格不合格或未獲錄取者,恕不通知。
4.本案甄選職缺除正取名額外,另視甄選結果擇優增列候補名額1名,並以依序遞補原公開甄選職缺或職務列等相同、性質相近之職缺為限;候補期間為三個月,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
5.經評定為錄取人員由本所向其原單位辦理商調,如原任職機關尚有服務義務或原機關不同意他調者,請勿報名。
6.所附表件證明等資料,如有偽造、變造、假借、冒用等情事,一經查明,已錄取者,取消錄取資格;已發布派令者,撤銷派令。其涉及法律責任者,本所將依法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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