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 徵求 聘用副研究員~2020-09-02

徵才機關 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 (機關職缺統計)
人員區分 聘用人員
官職等
職稱 聘用副研究員
職系
名額 1
性別 不拘
工作地點 23-新北市
有效期間 2020-08-21~2020-09-02
資格條件 一、具有下列資格條件之一者:
(一) 教育部認可之國內外研究院所金融、會計、資管、法律或商學等相關研究所畢業得有博士學位。
(二) 教育部認可之國內外研究院所金融、會計、資管、法律或商學等相關研究所畢業得有碩士學位,並具有與擬任工作有關之重要工作經驗4年以上者。
(三) 教育部認可之國內外大學金融、會計、資管、法律或商學等相關學系畢業得有學士學位,並具有與擬任工作有關之重要工作經驗6年以上者。
二、本會聘用副研究員每月待遇依「聘用人員比照分類職位公務人員俸點支給報酬標準表」自424薪點起敘(月酬標準:依個人條件敘薪,每月約新台幣64,490~88,522元,單一薪點,無任何加給或津貼)。
三、無公務員服務法第13條,經營商業或投機事業之情事(按:如有擔任負責人、董事、監察人、執行業務股東等,請於到職前處理竣事)。
四、依「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及「公職人員利益衝突迴避法」相關規定,各機關長官對於配偶、三親等(二親等)以內血親、姻親及共同生活之家屬,不得在本機關有任用、陞遷、調動及其他人事措施;有上開情形者,請勿應徵。
工作項目 一、金融資安業務規劃及推動。
二、資安防護技術與管理制度之規劃、建置與實作。
三、資訊系統之規劃、建置維運與資安防護基準之維護管理。
四、其他臨時指派或專案交辦事項。
工作地址 新北市板橋區縣民大道二段7號18樓
聯絡E-Mail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一、報名方式(為節能減碳,請優先以線上方式辦理報名):
(一) 線上報名:
請檢具履歷表(格式請自本會全球資訊網www.fsc.gov.tw「便民服務」之「申請表單下載」)、最高學歷證件、相關工作經歷證明(需為全職工作,如無提供相關證明將不予採計)、證照等影本各1份及中文自傳(約500~1000字)(以上均掃瞄為PDF檔案),於109年9月2日下午6時前至本會機關徵才管理系統報名,網址:https://hr.fsc.gov.tw/HR/OutTable/UserRegister.jsp?id=NDg1
(二) 紙本報名:
1、 請檢具履歷表(格式請自本會全球資訊網www.fsc.gov.tw「便民服務」之「申請表單下載」)、最高學歷證件、相關工作經歷證明(需為全職工作,如無提供相關證明將不予採計)、證照等影本各1份及中文自傳(500~1,000字),並書明連絡地址及電話,於109年9月2日前逕寄新北市板橋區縣民大道2段7號18樓人事室收,逾期不受理(以郵戳為憑),信封請註明「應徵金管會資訊服務處聘用副研究員」。
2、 請填妥應徵者名冊(格式請自本會全球資訊網www.fsc.gov.tw「便民服務」之「申請表單下載」) 於109年9月2 日下午6時前寄至incne@fsc.gov.tw。
二、初審合格者擇優通知面試,錄用與否概不退件。視錄取情形酌增備取名額若干名,備取候補期間3個月。
三、聯絡電話:02-89680840 廖先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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