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橋頭地方法院 徵求 三等書記官~2020-08-05

徵才機關 臺灣橋頭地方法院 (機關職缺統計)
人員區分 司法人員
官職等 委任第4職等至委任第5職等
職稱 三等書記官
職系 司法行政 (職系職缺統計)
名額 正取1名,備取2名
性別 不拘
工作地點 82-高雄市
有效期間 2020-07-22~2020-08-05
資格條件 (一) 具司法人員人事條例第18條資格,且經銓敘審定委任第3職等以上合格實授並具「司法行政職系」任用資格者。
(二) 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8條及公務人員考試法第12條規定不得擔任公務人員各款情事者。
工作項目 辦理法院書記官相關業務及長官交辦事項。
工作地址 臺灣橋頭地方法院,高雄市橋頭區經武路911號
聯絡E-Mail cpw123@judicial.gov.tw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相關簡章及報名表等資料,請逕至司法院或本院網站之徵人啟事下載,網址如下:司法院網址:https://www.judicial.gov.tw 本院網址:https://ctd.judicial.gov.tw
連絡電話:07-6110030分機6759 陳科員
報名時應繳交證件(請以A4紙張影印,請於左上角以迴紋針依序夾齊,勿裝訂,所寄資料表件恕不退還,如有短漏,不予受理):
(一) 報名表1份(請自行下載列印填妥、簽章並貼妥照片)。
(二) 公務人員履歷表(一般) 1份。(公務人員履歷表勿用簡式)(履歷表內相關資料請確實填寫,簡要自述請書寫並簽章)。
(三) 考試及格證書影本1份。
(四) 最高學歷畢業證書影本1份。
(五) 國民身分證正反面影本1份(正反面影印於同一面)。
(六) 退伍令或免役證明影本1份(無則免附)。
(七) 最近5年考績通知書影本各1份。
(八) 最近5年獎懲令影本各1份。
(九) 最近一次銓敘部審定函影本1份。
(十) 蒐集個人資料告知事項暨個人資料提供同意書1份。
(十一)如係在職書記官,請提供最近3個月聽打測驗成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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