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園市桃園地政事務所 徵求 課員(職務代理人)~2021-04-21

徵才機關 桃園市桃園地政事務所 (機關職缺統計)
人員區分 約僱人員
官職等 5等(280薪點、月支薪額34,916元)
職稱 課員(職務代理人)
職系
名額 1名(另得列候補2名)
性別 不拘
工作地點 33-桃園市
有效期間 2021-04-15~2021-04-21
資格條件 一、國內外大學以上學校畢業者。
二、熟悉電腦文書操作者。
工作項目 一、登記業務(簡易審查、登記案件校對)。
二、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工作地址 桃園市桃園區國豐三街123號
聯絡E-Mail 080001.a@mail.tyland.gov.tw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一、請於信封封面註明應徵「課員(職務代理人)」,將簡式履歷表(請貼2吋相片)、身分證明文件及最高學歷畢業證書等資料(以上均為影本,請註記與正本相符字樣,並須蓋私章及簽名)各1份,請於上網公告截止上班日前將相關證件資料逕送或郵寄至「桃園市桃園區國豐三街123號 桃園市桃園地政事務所人事室收。」以郵戳為憑,並請註明個人之聯絡電話及手機。
二、1. 符合甄選資格者,將擇優另行通知面試時間,如有需求另行通知面談,若證件不齊全者將不予受理,資格不符或未錄取者,恕不另行通知,尚請見諒;報名人員經資歷審查合格者,本所將擇優舉行面試,時間另行通知。
2.若所附證件須退回者,請逕行檢附回郵信封俾利辦理郵寄事宜。
3.報名人員所檢附之文件影本,若有偽造、變造、假借、冒用等情事,一經查明,已錄取者撤銷錄取資格。
三、本案除正取名額1名外,得增列備取人員2名,以遞補本課同職務職缺為限,遞補期間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3個月內。聯絡電話:(03)369-5588轉500劉小姐。
四、工作期間:自實際報到之日起至110年公務人員高等考試三級考試錄取人員分發報到前1日止(約110年10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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