徵才機關 | 外交部 (機關職缺統計) |
人員區分 | 主計人員 |
官職等 | 委任第5職等或薦任第6職等至薦任第7職等 |
職稱 | 外交部主計處科員 |
職系 | 會計審計 (職系職缺統計) |
名額 | 1名 |
性別 | 不拘 |
工作地點 | 10-臺北市 |
有效期間 | 2021-04-09~2021-04-16 |
資格條件 | 1.大專以上會計或相關科系畢業。 2.具擬任職務資格之主計人員。 3.熟悉主計法規、政府採購法等相關法令。 |
工作項目 | 辦理主計相關業務及其他交辦事項。 |
工作地址 | 台北市中正區凱達格蘭大道2號。 |
聯絡E-Mail | yzshien@mofa.gov.tw |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 一、配合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推動人事業務無紙化,本職缺應徵作業採線上方式辦理,說明如下: 透過eBAS首頁點選外補職缺公告,連結至事求人機關徵才系統-現職公務人員應徵作業說明,依步驟提示訊息於110年4月16 日前完成應徵作業,並上傳行政院主計總處及所屬主計機構甄審(選)人員資績評分表、 最高學歷證件、考試及格證書、現職派令、銓敘部最近一次審定函、最近五年考績通知書、訓練進修(請檢附主計人員訓練管理資訊系統之個人認證訓練紀錄)及語言能力證明等檔案(無則免附)。 二、報名人數過多時,將視情況就報名參加且符合該職缺遴選資格條件人員之共同選項及個別選項「職務歷練」、「訓練及進修」、「語言能力」項目之分數,擇優通知面試。 三、本次甄審除正取1名,另視成績酌增候補名額2名,候補期間自甄審結果確定翌日起3個月內,並以依序遞補原公開甄選職缺或職務列等相同、性質相當之職缺為限。 四、聯絡電話:02-23482546解小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