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北市烏來區公所 徵求 暫僱人員~2021-01-15

徵才機關 新北市烏來區公所 (機關職缺統計)
人員區分 其他人員
官職等
職稱 暫僱人員
職系
名額 1
性別 不拘
工作地點 23-新北市
有效期間 2021-01-07~2021-01-15
資格條件 一、國內外專科學校「理工」科、系、所以上畢業者;或高級中等職業學校畢業並具有與擬任工作性質相當之訓練或工作經驗二年以上者;曾於政府機關/構之工程建設單位部門服務經驗者為佳。
二、土木工程、水利工程、建築、都市計劃、機電、景觀綠美化等相關科系畢業尤佳。
三、具Office文書處理能力。
四、具汽機車駕照者尤佳。
五、具服務熱忱、個性活潑、開朗積極。
六、熟暗政府採購法令尤佳。
七、依規定本機關長官對於配偶及三親等以內血親、姻親,不得在本機關任用,有上開情形者,請勿應徵。
工作項目 一、辦理建設課相關業務、二、臨時交辦業務。
工作地址 新北市烏來區公所(新北市烏來區新烏路5段111號)
聯絡E-Mail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一、報名手續:
(一)報名日期:110年 1 月 7 日起至110年 1 月 15 日截止。
(二)報名方式:意者請於110年 1 月 15 日下午5點前將應徵資料送新北市烏來區新烏路111號新北市烏來區公所建設課袁小姐收,掛號郵寄者以郵戳為憑,並請於信封上註明應徵建設課暫僱人員等(逾期或證件不齊者以棄權論)。
(三)檢附資料:除報名表外證件以A4格式影印後依下列順序裝訂:
(1)非編制人員甄選報名表(正本並須親自簽名或蓋章)請至新北市烏來區公所-徵才公告資訊網頁下載( http://www.wulai.ntpc.gov.tw/)。
(2)國民身分證(正、反面)。資料若提供不實或有遺漏一切後果由當事人負責。
(3)學歷證件。
(4)相關工作經驗證明書(離職/在職或服務證明書)。
(5)專業證照、英語能力檢測成績單或證(明)書(無者免附)。
二、甄  試:
經審查資格條件符合者,擇優通知參加面試。不合者恕不退件亦不另行通知。如需返還書面應徵資料,可附回郵信封俾利郵寄。
三、錄取通知及相關作業:
本次甄選列正取1名,並得列候補人員1名,期間為1個月,經面談後均不合適時,本所亦得予從缺。
四、備  註:
(一)洽詢電話:(02)26616442轉231(袁小姐)
(二)僱用期間:本職缺係以工程管理費進用,進用期間自到職之日起至110年12月31日止,110年起視工程進度及年終評量成績辦理續僱至本計畫經費用罄止。薪資依新北市政府所屬機關學校非編制人員管理要點規定,以薪點280標準支給,折合薪資38,004元。其他勞健保等均依相關規定辦理。

View details » Back to to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