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徵才機關 | 交通部民用航空局民航人員訓練所 (機關職缺統計) |
| 人員區分 | 一般人員 |
| 官職等 | 委任第一職等至第三職等 |
| 職稱 | 書記 |
| 職系 | 綜合行政 (職系職缺統計) |
| 名額 | 1 |
| 性別 | 不拘 |
| 工作地點 | 10-臺北市 |
| 有效期間 | 2020-12-30~2021-01-13 |
| 資格條件 | 一、公務人員初等考試或相當等級考試以上及格,並具本職缺任用資格之人員。 二、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第28條、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之情事及報名時無各類考試限制調任情形者。 三、積極、學習能力強、操守清廉、熟諳電腦操作且無不良嗜好,有出納或檔管工作經歷尤佳。 |
| 工作項目 | 一、文書檔案管理。 二、出納業務。 三、員工及講師所得扣繳及申報作業。 四、相關會議之聯繫事宜。 五、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
| 工作地址 | 交通部民用航空局民航人員訓練所(臺北市濱江街362號) |
| 聯絡E-Mail | hyw@atc.gov.tw |
|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 一、報名方式及檢具資料:配合行政院所屬機關(構)學校徵才及人員應徵自109年1月1日起全面實施線上作業,符合前述資格條件者,請於報名期限內至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機關徵才系統」確認授權徵才機關直接向人事總處取得個人完整履歷資料(須含簡要自述,未授權開放取得履歷或未含簡要自述者,恕不受理報名),並將最高學歷證書、最高考試及格證書、現職機關派令、最近一筆銓敘部審定函、最近5年考績通知書及獎懲令或其他相關資料等影本【以上均為PDF檔併成1個檔案,不可超過10M】完整上傳至該系統,未完整上傳前述附件資料者,不另行通知補件,將以資料不齊全無法參加甄選處理。 二、甄選方式:資格審查合格者擇優通知參加面試,並視成績擇優錄取,不合者恕不退件及函復。本職缺列正取1名,並得視甄選成績列候補1名,列候補期限3個月,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 三、聯絡人:(02)8770-3647(黃先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