徵才機關 | 內政部國土測繪中心 (機關職缺統計) |
人員區分 | 一般人員 |
官職等 | 薦任第7職等至第8職等 |
職稱 | 專員 |
職系 | 綜合行政 (職系職缺統計) |
名額 | 1 |
性別 | 不拘 |
工作地點 | 42-臺中市 |
有效期間 | 2021-12-01~2021-12-10 |
資格條件 | 一、公務人員高等考試或相當等級以上考試及格,經銓敘部銓敘審定合格實授薦任第七職等以上,具備綜合行政職系任用資格,且3年內未受申誡以上行政處分者。 二、取得採購專業人員基本資格或進階資格者【檢附考試及格證書或機關核(認)定文件】。 三、承辦採購招標作業3年以上經驗者【檢附108至110年承辦工程類、財物類及勞務類採購,其中2類招標公告資料】。 四、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8條不得任用為公務人員之情事。 |
工作項目 | 一、辦理政府採購及總務管理相關業務。 二、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
工作地址 | 臺中市南屯區黎明路2段497號4樓 |
聯絡E-Mail | 15051@mail.nlsc.gov.tw |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 一、本職缺應徵採線上作業方式,符合資格條件並有意願者請於110年12月10日前至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人事服務網(eCPA),連結至「DK職缺應徵」系統,確認【我的簡歷】及【我的履歷】內容無誤後,點選【應徵職缺】 依序進行本職缺應徵並完成授權同意開放履歷供本中心調閱履歷資料(含自傳-須詳述工作經歷),並至【我的應徵】將下列相關附件掃描檔完整上傳。 二、應上傳附件如下: 1.考試及格證書影本 2.最高學歷證件影本 3.最近一次銓敘審定函影本 4.最近5年考績通知書影本 5.相關證明及證照文件影本 三、資料不全、以紙本投件或不符報名規定者,不再通知補件並視為資格不符;本職缺甄選,必要時得擇優面試,面試未到者,視同放棄。如未達本職缺業務需要者,得不予錄取,不合格者或未獲錄取者,恕不另行通知。 四、聯絡方式:04-22522966分機 404 戴小姐。 五、現職非「綜合行政」職系任用人員,欲報名參加甄選者,請提供經「銓敘審定」任用資格之相關證明文件資料。 六、本職缺甄選,依公務人員陞遷法施行細則規定,列2名候補名額,候補期間為3個月,並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如資格不符或未獲錄取,恕不通知。 七、不得違反「公務員服務法」第13條有關兼職之規定。 八、甄選結果將登載於本中心全球資訊網公布欄(https://www.nlsc.gov.tw/)。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