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蘭縣海洋及漁業發展所 徵求 臨時人員~2021-08-05

徵才機關 宜蘭縣海洋及漁業發展所 (機關職缺統計)
人員區分 其他人員
官職等
職稱 臨時人員
職系
名額 2名(擇優候補2名)
性別 不拘
工作地點 26-宜蘭縣
有效期間 2021-07-31~2021-08-05
資格條件 1.具大學畢業(含同等及以上)學歷,具捕撈漁業或海洋相關學經歷或工作經驗者尤佳。
2.具中華民國國籍,工作熱忱、刻苦耐勞、勤奮、細心、認真負責、注重倫理、無不良嗜好及品行端正者。
3.具電腦文書處理能力。
4.具臺語溝通能力。
5.具汽車或機車駕照及駕車能力,均具備者尤佳。
工作項目 接受本所人員之指揮監督,擔任下列各項工作:
1.遠洋漁船境外僱用外籍船員入境防疫措施相關事宜之執行,包含漁船進港聯繫、現場處理及紀錄建檔等。
2.南方澳漁業技藝研習中心、南方澳漁工多功能會館及颱風期間漁船船員上岸避風等相關業務協辦。
3.其他交辦事項或與上述工作相當之職務。
4.如以上工作執行需要遇假日需配合加班。
工作地址 南方澳漁港漁民服務中心【宜蘭縣蘇澳鎮南安里海邊路126號2樓】等),並依工作需要至本所指定地點出差(如本所及本縣各漁港等)。
聯絡E-Mail ae1021@mail.e-land.gov.tw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一、有意者請於110年8月5日前(以郵戳日期為主)將下列資料寄達【宜蘭市中山路3段219號,宜蘭縣海洋及漁業發展所(漁業行政股)收,並於信封封面註明應徵「臨時人員」職缺】。應檢附資料如下:
(一) 履歷表(含照片)。
(二) 最高學歷畢業證書影本。
(三) 國民身分證正、反面影本。
(四) 駕照影本。
(五) 身心障礙手冊影本(無則免附)。
(六) 相關專長證照:如外語能力或專業證照影本(無者免附)。
以上影本證件資料請採用A4規格,證件不齊全或郵寄逾期者恕不受理報名。
二、資格符合者另行通知面試、資格不符合者恕不另行通知亦不退件。
三、本次甄選預定正取2名,另擇優備取2名,備取人員候用期間3個月自甄選結果公告之翌日起算,以遞補該職缺為限,期滿即喪失資格。
四、僱用期間:自到職日起至110年12月31日止或「110年度宜蘭縣遠洋漁船境外僱用外籍船員入境防疫保全服務計畫」經費用罄止。
五、工作報酬:按日計酬每人每日薪資1,344元(以出勤日數計算),機關於次月10日前給付。
六、聯絡電話:(03)9252257,聯絡人:葉先生(分機3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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