苗栗縣政府 徵求 副處長~2026-02-26

徵才機關 苗栗縣政府 (機關職缺統計)
人員區分 一般人員
官職等 薦任第9職等至簡任第10職等
職稱 副處長
職系 地政 (職系職缺統計)
名額 1
性別 不拘
工作地點 35-苗栗縣
有效期間 2026-02-23~2026-02-26
資格條件 (一)高考三級或相當等級以上考試及格,並具簡任第10職等任用資格。
(二)具地政職系任用資格者,且經銓敘審定合格實授薦任第9職等主管以上滿5年。
(三)最近5年考績,4年考列甲等以上。
(四)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第28條及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各款情事之一者。
工作項目 (一)襄助處長綜理處務。
(二)審議地政處重要業務方案、工作計畫及工作報告。
(三)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工作地址 苗栗縣政府地政處(360苗栗縣苗栗市府前路1號)。
聯絡E-Mail hungling0422@ems.miaoli.gov.tw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檢具資料及應徵方式:
(一)配合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推動人事業務無紙化,本職缺應徵作業採線上方式辦理。
(二)請應徵者於本(115)年2月26日(星期四)前,於本頁面下方點選「我要應徵」,連結至職缺應徵系統,確認「我的簡歷」及「我的履歷」內容無誤,並點選【應徵職缺】依序進行本職缺應徵及完成授權取得履歷資料。
(三)完成授權後,請至應徵系統-點選「我的應徵」上傳現職派令、最近1筆銓敘審定函、考試及格證書或升官等訓練合格證書、最高學歷證書、最近5年考績通知書(相關資料應依序合併掃描為單一PDF電子檔上傳,且不超過10M)。未完整上傳前述資料及公務人員履歷表之簡要自述空白者,將以資料不齊全無法參加甄選處理(本府不另行通知補件)。
(四)聯絡電話:037-559578江小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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