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北市瑞芳地政事務所 徵求 管理師~2025-12-18

徵才機關 新北市瑞芳地政事務所 (機關職缺統計)
人員區分 一般人員
官職等 委任第5職等或薦任第6職等至薦任第7職等
職稱 管理師
職系 資訊處理 (職系職缺統計)
名額 1
性別 不拘
工作地點 23-新北市
有效期間 2025-12-11~2025-12-18
資格條件 1.經教育部承認之國內外公私立大專院校以上畢業。
2.公務人員高等考試、普通考試或相當特種考試及格,符合本職缺職系任用資格(無限制調任職系之情事者)。
3.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及第28條、特考特用限制調任及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各款情事者。
4.最近3年考績(含另予考績)無考列丙等或連續3年考列乙等,且最近3年無受申誡以上行政處分或懲戒處分者。
工作項目 1.辦理機房設備管理維護、資料庫管理及資訊安全等相關業務。
2.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工作地址 新北市瑞芳區民權街10號3樓
聯絡E-Mail am0689@ntpc.gov.tw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一)請符合上開資格條件者,於114年12月18日前完成【線上報名】:
請先至「ECPA人事服務網」完成於「公務人員個人資料服務網(MyData)」之個人資料校對及個人簡要自述登打,再至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網站,點選「我要應徵」後依序完成線上報名作業(相關操作請參考網站說明),並請將個人履歷相關「證明文件」掃描上傳。證明文件如下:
1.考試及格證書。
2.最高學歷證件。
3.現職派令。
4.最近一次現職銓敘部審定函。(現職非本職缺職系者,應另檢附曾經審定符合本職缺職系任用資格之銓敘部審定函影本)。
5.最近3年考績通知書。
6.其他特殊事蹟資料(如語言能力檢定、專業證照、採購證書等)。
(二)未完整上傳上述資料者,視同資格不符,履歷資料中務必填寫白天連絡電話、手機號碼。
(三)經審查資格條件符合者,擇優通知面試;不符合者恕不通知。面試後擇優錄取,如均無適任者本所得予以從缺。初審不合格或未獲錄取者不另行通知,應徵資料恕不退還。
(四)本職缺為預估缺,依甄選成績除正取名額1名外,得增列候補人員2名,備取期間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5個月內有效,依序遞補原公開甄選職缺或職務列等相同,性質相近之職缺,期滿如未經通知遞補,則自動喪失備取資格。
(五)聯絡電話:02-24974106轉分機600(人事室陳小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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