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徵才機關 | 高雄市立民生醫院 (機關職缺統計) |
| 人員區分 | 一般人員 |
| 官職等 | 師(三)級 |
| 職稱 | 醫師 |
| 職系 | 無 |
| 名額 | 1 |
| 性別 | 不拘 |
| 工作地點 | 82-高雄市 |
| 有效期間 | 2026-03-23~2026-03-31 |
| 資格條件 | 一、國內公私立大學以上或經教育部認可之國外大學中/西醫學系畢業。 二、具醫師證書、內科專科醫師證書及胸腔暨重症專科醫師證書。(如具重症醫學專科醫師證書尤佳) 三、具中華民國國籍 (雙重國籍者不得報名);無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9 條之1 所定情事及未持有中國大陸身分證、定居證或居住證。 四、不得有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 條及第28 條、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第1 項各款情事之一及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21 條第1項所規定不得任用之情事者。 五、商調期間無限制轉調情形,惟符合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2 條第2 至4項規定者,不在此限。 |
| 工作項目 | 一、內科(胸腔內科)相關業務。 二、臨時交辦業務。 |
| 工作地址 | 高雄市立民生醫院 內科部(胸腔內科) 院舍地址:高雄市苓雅區凱旋二路134 號 |
| 聯絡E-Mail | t5923@kcg.gov.tw |
|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 一、報名日期:115 年3月23日起至115年3月31日止。 二、報名方式:採線上或書面方式 (一)線上:請於公告期限內至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機關徵才系統」點選「我要應徵」,確認「我的簡歷」及「我的履歷」內容無誤(簡要自述請勿空白,請務必註明聯絡電話、電子郵件信箱),並授權應徵機關取得履歷資料,並於報名截止前將相關佐證 資料電子檔上傳,逾期不予受理。 (二)書面:郵寄送達(以郵戳為憑)或於辦公日上班時間送至本院人事室,逾期不予受理。 三、檢附資料: (一)中華民國國民身分證正反面影本。 (二)公務人員履歷表(一般)。 (三)最高學歷畢業證書。 (四)考試及格證書。 (五)醫師證書、內科專科醫師證書、胸腔暨重症專科醫師證書、管制藥品使用執照。 (六)服務年資證明。(請附服務相關經歷證明影本,無則免附) (七)另有其他證照證明者請一併檢附。 (八)如為現職公務人員,除上述外文件外,請另附最近銓審函、最近派令及最近三年考績通知書。 (九)擬任人員在中國大陸設有戶籍、領用中國大陸護照、身分證等情形具結書 ◎採紙本方式報名者,請將上述文件備妥一式三份,以A4 紙張影印,並請加註「與正本相符」後簽名,於信封封面註明「應徵胸腔內科師(三)級醫師職務」。 採擇優面試,面試100 分;甄選時間及地點另行通知 一、經甄選錄取人員依權責規定仍應於陳報市府核准後始可生效。 二、報名參加甄選未獲錄取者,不另行通知亦不退還證件。 三、本案由本院人事甄審委員會辦理甄選事宜。 四、證件不齊者及不符規定者不予受理,如有偽造或變造情事,經查證屬實者取消資格並依法究辦。 五、甄選成績未達60 分者,不予錄取,另辦甄試。 六、經本院甄選錄取人員,因故自願放棄錄取,請填寫自願放棄錄取確認書,以利本院通知備取人員或辦理下次公告。 七、若報考人員未符合應徵資格且未於甄試前發覺,事後經審核未獲通過者,自動喪失錄取資格,不得異議。 八、應試當日如遇天然災害或不可抗力之因素,經高雄市政府宣布停止上課、上班,則取消應試,不再另行公告。 九、錄取人員請依相關規定於報到當日辦理執業登記,未能在報到當日完成執業登記者視同未完成報到程序。 十、本院為無菸(檳)醫院,全面實施禁菸(檳),請確實遵守禁菸(檳)等相關規定。 十一、各機關長官對於配偶及三親等以內血親、姻親,不得在本機關任用,或任用為直接隸屬機關之長官。對於本機關各級主管長官之配偶及三親等以內血親、姻親,在其主管單位中應迴避任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