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徵才機關 | 國史館 (機關職缺統計) |
| 人員區分 | 一般人員 |
| 官職等 | 委任第1職等至委任第3職等 |
| 職稱 | 書記 |
| 職系 | 綜合行政 (職系職缺統計) |
| 名額 | 1 |
| 性別 | 不拘 |
| 工作地點 | 10-臺北市 |
| 有效期間 | 2026-02-09~2026-02-19 |
| 資格條件 | 一、經教育部認可之國內(外)大學以上學校畢業。 二、初等考試或相當等級特種考試及格,經銓敘審定合格實授委任第1職等至第3職等,並具有綜合行政職系任用資格之現職公務人員。 三、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28條及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第1項各款情事之一者,及未受懲戒、行政處分者。 四、具服務熱忱、主動積極、不畏溝通之人格特質。 五、具備電腦文書(Word、Excel、PowerPoint等文書編輯)處理能力;具備外語能力尤佳。 |
| 工作項目 | 一、展場導覽服務安排與辦理。 二、展場日誌管理。 三、庶務性業務(辦公室庶務等)。 四、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
| 工作地址 | 國史館(臺北市中正區長沙街一段2號) |
| 聯絡E-Mail | L8385@drnh.gov.tw |
|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 一、請於限期前登入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人事服務網「事求人機關徵才系統」,點選「我要應徵」,同意開放履歷資料(需填寫簡要自述及上傳照片)供本館調閱。 二、另將下列證明文件依序合併掃描為單一檔案後上傳:(一)最高學歷畢業證書影本;(二)現職派令;(三)現職銓審函;(四)考試及格證書影本;(五)最近5年考績通知書影本;(六)其他證明文件:如語言檢定證書(無則免付)。應檢附資料及證明文件不齊全或逾期未至「事求人機關徵才系統」報名者,均不受理。 三、初審合格者,擇優通知面試。資格不符或未獲遴用恕不退件或另行通知。 四、本職缺擇優錄取正取人員外,視甄選成績酌列候補名額,其名額不逾職缺數2倍。備取候用期為3個月,並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惟應徵人員均不合適者,亦得從缺。 五、洽詢電話 (一) 工作項目相關問題:請洽(02)23161046邱小姐。 (二) 報名相關問題:請洽(02)23161010李先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