徵才機關 | 屏東縣霧臺鄉公所 (機關職缺統計) |
人員區分 | 一般人員 |
官職等 | 委任第5職等或薦任第6職等至第7職等 |
職稱 | 技士 |
職系 | 農業技術 (職系職缺統計) |
名額 | 1 |
性別 | 一般人員 |
工作地點 | 90-屏東縣 |
有效期間 | 2017-06-16~2017-06-30 |
資格條件 | 具有下列資格條件者:(一)具公務人員普通考試以上或相當等級特種考試及格,具有委任5職等以上農業技術職系任用資格之現職人員。 (二)具農業技術相關經歷者尤佳。 (三)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28條及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規定情形,且無限制調任等依法不得任用之情事者。(四)未具雙重國籍之中華民國國民。(五)品德操守良好、積極、主動、刻苦耐勞且具服務熱忱、溝通協調能力者。(六)兼具英檢資格者尤佳。 |
工作項目 | (一)辦理農業相關業務。(二)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
工作地址 | 屏東縣霧台鄉霧台村神山巷73號。 |
聯絡E-Mail | a770013@oa2.pthg.gov.tw |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 報名期限:自106年06月16日起至106年06月30日止,郵戳為憑,逾期或證件不齊者,視同放棄。意者請檢附下列證件影本:考試及格證書、公務人員履歷表、國民身份證(正反面影本)、初任同一序列職務現職或最後任職審定函、最高學歷證件、現職或最後任職派令、最近五年考績通知書、獎懲令、訓練進修、全民英語能力分級檢定合格證明 (無則免附)等資料影本(以上資料除履歷表均送影本,請加註"影本與正本相符",並蓋職名章或私章),請於期限內將資料逕寄本所人事室收(本所地址:屏東縣霧台鄉霧台村神山巷73號、電話:08-7902234轉181),本項甄審均由本所就應徵人員中擇優遞補,必要時辦理面試,未符者恕不通知及退件,另應徵人員均不適當時,本所得逕予從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