徵才機關 | 臺灣高等檢察署高雄檢察分署 (機關職缺統計) |
人員區分 | 技工 |
官職等 | |
職稱 | 技工 |
職系 | (職系職缺統計) |
名額 | 正取1名、備取若干名 |
性別 | 不拘 |
工作地點 | 82-高雄市 |
有效期間 | 2019-05-31~2019-06-28 |
資格條件 | 1.高中職以上畢業或具有同等學歷證明。 2.具備水電維護基本技能(具水電或空調丙級技術士以上考驗合格證照者尤佳)。 3.品行端正、無不良紀錄、能積極任事、學習及付出者。 4.現為中央機關學校編制內技工(含工友、駕駛)。 |
工作項目 | 機關水電設備維護、修繕等工作及其他指派或臨時交辦事項。 |
工作地址 | 臺灣高等檢察署高雄檢察分署(高雄市鼓山區明誠三路586號)。 |
聯絡E-Mail | |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 (一)報名期間:自108年6月3日起~108年6月28日止。 (二)報名方式: 1.意者請檢附下列證件資料各乙份: (1)履歷表(貼妥最近1年內2吋脫帽正面半身照片)。 (2)最近3年考核通知書或證明書影本。 (3)高中職以上畢業或具有同等學歷證明影本。如有水電或空調丙級技術士以上考驗合格證照等,另請檢附影本1份。 (4)國民身分證影本1份(正反面影印於同一面)。如因更改姓名致所繳證件姓名不一致者,另請檢附更名相關證明文件影本1份。 2.履歷表請逕自本署網站http://www.ksh.moj.gov.tw下載空白表填寫。 (三)備註: 1.以上相關證件資料(請依序裝訂,如為影本請加註「與正本相符」,本署保留審核正本權利)請於108年6月28日17時30分以前郵寄(以郵戳為憑)或親送本署總務科(高雄市鼓山區明誠三路586號4樓),並於信封正面右上角註明「應徵技工」(聯絡人:黃煜程,聯絡電話:07-5524111分機486)。 2.資格條件經書面審查合格者,面試日期及地點另行通知,經甄選錄取正取人員,依程序辦理移撥手續,並依本署通知日期到職;資格不符或未錄取者,恕不退件。 3.視甄選成績擇優錄取:正取1名、備取若干名;備取人員候補期間3個月,自甄選結果公告之翌日起算。 4.月薪新台幣2萬8,930元~3萬4,375元整(依各機關技工工友工餉表及個人服務年資等相關規定辦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