徵才機關 | 臺南市政府勞工局 (機關職缺統計) |
人員區分 | 一般人員 |
官職等 | 薦任第六職等至第七職等 |
職稱 | 科員 |
職系 | 勞工行政 (職系職缺統計) |
名額 | 1 |
性別 | 不拘 |
工作地點 | 72-臺南市 |
有效期間 | 2017-10-27~2017-11-03 |
資格條件 | 1.國內外大學以上學校畢業、公務人員高考3級或相當等級以上考試及格,具勞工行政職系任用資格。 2.無特考特用限制調任、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第28條第1項各款及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各款之情事。 3.具工作熱忱、敬業精神及電腦文書處理能力。 ※不得具有公務人員任用法不得任用、迴避任用之情事。 |
工作項目 | 1.勞動基準管理與職安管理執行事項。 2.違反勞動基準法、職業安全衛生法等相關法令申訴、檢查、裁處及行政救濟事項。 3.其他上級臨時交辦事項。 |
工作地址 | 臺南市新營區民治路36號 |
聯絡E-Mail | n98y0017@mail.tainan.gov.tw |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 檢具文件:一、應檢具證件:附照片簡歷表(請至臺南市政府全球資訊網http://www.tainan.gov.tw/tainan求職徵才-徵才公告上方,應徴人員簡歷表(公務人員)下載)、最高學歷畢業證書、考試及格證書、最新派令、最近一筆銓敘審定函、最近5年考績通知書等掃描影本。二、採線上報名,請至本頁下方-我要報名-我同意以上聲明,進入填寫資料,並上傳簡歷表及應附證明文件;請於106年11月3日前完成上述程序,逾期或證件不全者,恕不受理。聯絡電話:(06)6575116。三、合於初審條件者,擇優通知面試,初審不合者及未予面試者,不另行通知。就面試人員中正取1名,並得視甄選情形增列候補名額2名,若應徵人員均不適當時,本局得予從缺。四、為節能減碳,參加面試時請盡量搭乘綠色能源交通工具。五、甄選錄取結果登載於「臺南市政府全球資訊網(http://www.tainan.gov.tw/tainan/job_t2.asp)徵才訊息/市府徵才公告」項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