徵才機關 | 新北市政府原住民族行政局 (機關職缺統計) |
人員區分 | 一般人員 |
官職等 | 委任第四職等至第五職等 |
職稱 | 助理員 |
職系 | 原住民族行政 (職系職缺統計) |
名額 | 正取1名,備取2名。 |
性別 | 不拘 |
工作地點 | 23-新北市 |
有效期間 | 2018-11-16~2018-11-20 |
資格條件 | 1、公務人員普通考試或相當等級考試及格,並具原住民族行政職系任用資格,且無特考特用限制調任情事者。 2、國內外大學以上畢業。 3、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第28條及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各款情事之一者。 4、具溝通協調能力及辦理原住民族事務相關經驗者優先。 |
工作項目 | 1、辦理原住民族行政相關事務。 2、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
工作地址 | 新北市政府原住民族行政局(新北市板橋區中山路一段161號26樓西側) |
聯絡E-Mail | |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 1、採通訊報名,請檢附下列資料於截止日(107年11月20日)前寄至新北市政府原住民族行政局 曾先生收(新北市板橋區中山路一段161號26樓西側;聯絡電話:(02)29603456分機3951),並請於信封上註明「應徵助理員職缺」,以郵戳為憑,逾期或證件不齊者均不予受理。 (1)公務人員履歷表(請填寫完整資料,黏貼照片及親自簽名,並註明白天聯絡電話、行動電話)。 (2)考試及格證書影本。 (3)最高學歷證件影本。 (4)現職派令、最近1次銓審函影本。 (5)最近3年考績通知書影本。 (6)最近3年獎懲令影本。 (7)通過全民英語能力分級檢定測驗者,請檢附證明文件影本。 (8)國民身分證(正、反面),具原住民族身分者,請另檢附戶口名簿或戶籍謄本影本。 2、經審查符合資格條件者擇優通知面試,不符合者不予通知,如需返還應徵資料者,請檢附回郵信封俾利郵寄返還。 3、本項甄選擬補實之職缺,均由本局就應徵人員面試結果擇優遞補,並視成績增列候補名額,候補期間自甄選結果確定之次日起期限3個月,期滿如未經通知遞補則自動喪失錄取資格。惟應徵人員均不適當時,本局得予從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