徵才機關 | 交通部觀光局 (機關職缺統計) |
人員區分 | 一般人員 |
官職等 | 薦任第6職等至第7職等 |
職稱 | 技士 |
職系 | 都市計畫技術 (職系職缺統計) |
名額 | 1 |
性別 | 不拘 |
工作地點 | 10-臺北市88-澎湖縣 |
有效期間 | 2019-07-29~2019-08-07 |
資格條件 | (一)具公務人員高等考試或相當等級以上考試及格,現職經銓敘審定薦任第6職等以上,並具本職系法定任用資格,且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8條第1項各款及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各款之情事者。 (二)具有觀光相關業務實務經驗尤佳。 (三)歡迎身心障礙者報名。 (四)歡迎具有相當全民英檢英文中高級或日語N2以上,以及其他語言取得相關機構認證或檢定資格之人員報名。 |
工作項目 | (一)水域遊憩活動辦法相關業務。 (二)推動遊艇觀光活動業務。 (三)休閒漁業、空域遊憩相關業務。 (四)環境清潔維護及保護業務。 (五)各國家風景區管理處經營管理督考相關業務。 (六)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
工作地址 | 臺北市忠孝東路4段280號7樓。 |
聯絡E-Mail | |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 (一)符合前列資格條件且有意願者,請檢附公務人員履歷表(含自傳並簽名)、學歷證明文件、考試及格證書、現職派令(現任交通事業機構人員請繳交現任工作證明書)、銓敘部銓敘審定函及最近5年內考績(成)通知書及獎懲令等資料影本各1份(請依序以A4規格裝訂),請於108年8月7日前郵寄臺北市忠孝東路4段290號9樓交通部觀光局人事室陳小姐收(以郵戳為憑,逾期恕不受理)。 (二)信封上請註明「應徵技術組技士」字樣及聯絡電話。 (三)資歷審查合格者擇優通知面試,本職缺列正取1名,視徵才情形得增列候補1名,候補期間自本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3個月內。不合格者恕不退件及函復,另約試後未獲錄取者,恕不另行通知。 (四)聯絡電話:02-23491500*8332莊科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