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竹縣尖石鄉公所 徵求 課員~2018-01-22

徵才機關 新竹縣尖石鄉公所 (機關職缺統計)
人員區分 一般人員
官職等 委任第五職等或薦任第六職等至薦任第七職等
職稱 課員
職系 法制 (職系職缺統計)
名額 1
性別 不拘
工作地點 31-新竹縣
有效期間 2018-01-08~2018-01-22
資格條件 1國內外公私立大學以上畢業。2.公務人員普通考試(或相當等級)以上及格,並具銓敘審定委任第5職等合格實授以上具可調任法制職系任用資格(現任或曾任法制職系或持有銓敘部認定具職系專長認定要點任用資格證明)之公務人員。3無限制任用情事、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第28條各款及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各款情事之一者。
工作項目 辦理本所法制相關業務及其他臨時交辯事項。
工作地址 新竹縣尖石鄉嘉樂村二鄰70號
聯絡E-Mail 1538992@hchg.gov.tw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1.檢具以下文(證)件均採A4格式,依序排列裝訂:(1)公務人員履歷表(附照片及自傳,註明白天聯絡電話及手機號碼) (2)最高學歷證書影本 (3)考試及格證書影本 (4)現職銓敘審定函影本 (5)最近5年考績通知書影本。
2.意者請備齊相關證件,於107年1月22日下午17點前,郵寄或送達尖石鄉公所人事室張先生,證件不齊或逾期者恕不受理(郵戳為憑,郵寄地址: 31342新竹縣尖石鄉嘉樂村二鄰70號信封上請註明應徵約僱人員),逾期恕不受理。報名相關資料恕不退還,未錄取者亦不另行通知。
3.甄選方式:先就面資料審查,符合資格條件者另行通知面試,不合格即未錄取者恕不通知亦不退件。
4.視成績酌增候補名額1至2名,候補期間自甄選結果之翌日起3個月為限。
5.聯絡電話:03-55841001分機231人事室張先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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