徵才機關 | 衛生福利部食品藥物管理署 (機關職缺統計) |
人員區分 | 一般人員 |
官職等 | 委任第4職等至第5職等 |
職稱 | 技佐 |
職系 | 衛生檢驗 (職系職缺統計) |
名額 | 1 |
性別 | 不拘 |
工作地點 | 20-基隆市 |
有效期間 | 2018-01-09~2018-01-23 |
資格條件 | (一)公務人員普通考試或相當等級以上考試及格,具有衛生檢驗職系任用資格,並經銓敘審定委任第3職等以上合格實授者。 (二)熟悉食品藥物化粧品相關法規、食品檢驗及儀器分析及邊境輸入查驗業務,具有行政或輸入食品查驗實務2年經驗以上者尤佳。 (三)工作積極進取,不畏艱難、認真負責、具學習熱誠者、團隊精神、主動服務熱忱及溝通協調能力者。 (四)無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不得陞任之各項情事、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第28條不得任用之情事或限制轉調期間者。 |
工作項目 | (一)輸入食品藥物報驗、查驗(書面審查、臨場查核、抽樣檢驗)、發證等業務。 (二)輸入食品藥物查驗中文標示不合格補正案審查。 (三)輸入食品藥物稽查檢驗業務。 (四)食品藥物輸入查驗之分析、評估、規劃及管理相關業務。 (五)主管交辦之其他事項。 |
工作地址 | 基隆市港西街6號2樓(北區管理中心基隆港辦事處) |
聯絡E-Mail | |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 (一)意者請於107年1月23日前至本署全球資訊網(http://www.fda.gov.tw/TC/index.aspx)首頁:公告資訊/本署徵才,頁面「標題」請選擇「本署北區管理中心技佐徵才」,線上報名登錄履歷資料。 (二)檢齊公務人員履歷表、畢業證書、考試及格證書、派令、銓敘審定函、最近三年考績通知書、英語能力等相關資料影本(請依序裝釘),於截止日前(以郵戳為憑),信封上註記「應徵北區管理中心(基隆港辦事處) 技佐」,逕寄臺北市南港區昆陽街161-2號衛生福利部食品藥物管理署人事室(紙本報名資料請務必於公告截止日前寄送本署)。 (三)本次公開甄選得擇優列候補名額2名,候補期間為3個月,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 (四)本署得視應徵人員之學經歷專長擇優通知面談,未獲遴用者,不再通知及退件(如需退回應徵資料者請檢附回郵信封)。 (五)請註明白天聯絡電話、手機號碼及電子郵件帳號。 (六)洽詢電話:(02)27877924楊小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