徵才機關 | 臺灣高雄少年及家事法院 (機關職缺統計) |
人員區分 | 聘用人員 |
官職等 | |
職稱 | 法官助理 |
職系 | (職系職缺統計) |
名額 | 1名 |
性別 | 不拘 |
工作地點 | 82-高雄市 |
有效期間 | 2018-07-18~2018-07-28 |
資格條件 | (一)具有法律碩士以上學歷資格,或大學法律等相關系所畢業並經律師高考及格及職前訓練完畢,或大學法律等相關系所畢業並曾任家事事件處理法官助理經驗者,或大學法律相關學系畢業者。 (二)未具雙重國籍,且非大陸地區人民來臺定居設籍未滿10年之人員。 (三)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8條及公務人員考試法第12條所列不得擔任公務人員各款情事者。 |
工作項目 | 法官助理遴聘訓練業務管理及考核辦法第24條所列事項 |
工作地址 | 81167高雄市楠梓區興楠路182號 臺灣高雄少年及家事法院 |
聯絡E-Mail | hsinyi3928@judicial.gov.tw |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 聯絡電話:(07)3573511轉533或532或531,曾小姐 簡章、報名表及個人資料提供同意書請於司法院「徵人啓事」網站(http://www.judicial.gov.tw)或本院網站(http://ksy.judicial.gov.tw)下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