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高雄少年及家事法院 徵求 法官助理~2018-07-28

徵才機關 臺灣高雄少年及家事法院 (機關職缺統計)
人員區分 聘用人員
官職等
職稱 法官助理
職系 (職系職缺統計)
名額 1名
性別 不拘
工作地點 82-高雄市
有效期間 2018-07-18~2018-07-28
資格條件 (一)具有法律碩士以上學歷資格,或大學法律等相關系所畢業並經律師高考及格及職前訓練完畢,或大學法律等相關系所畢業並曾任家事事件處理法官助理經驗者,或大學法律相關學系畢業者。
(二)未具雙重國籍,且非大陸地區人民來臺定居設籍未滿10年之人員。
(三)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8條及公務人員考試法第12條所列不得擔任公務人員各款情事者。
工作項目 法官助理遴聘訓練業務管理及考核辦法第24條所列事項
工作地址 81167高雄市楠梓區興楠路182號 臺灣高雄少年及家事法院
聯絡E-Mail hsinyi3928@judicial.gov.tw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聯絡電話:(07)3573511轉533或532或531,曾小姐

簡章、報名表及個人資料提供同意書請於司法院「徵人啓事」網站(http://www.judicial.gov.tw)或本院網站(http://ksy.judicial.gov.tw)下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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